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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培训的通知

2014-04-13 16:30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学会老站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号部长令发布,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城乡规划法法》实施以来,第一个修订和施行的部门配套规章。
   为帮助业内更准确地理解《办法》条文,确保《办法》在全国的顺利实施,加强和改进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将于6月30日在江西九江举办《办法》培训班。本次培训计作注册城市规划师继续教育学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二、 培训对象:各省(自治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管理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规划院和其它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从事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技术人员;高等院校城市规划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 培训时间:2010年6月30日全天(6月29日报到)。
   四、 培训地点:江西九江(具体地点将根据回执下发补充通知)。
   五、 培训内容:
   1.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和在我国城乡规划体系中的作用;
   2.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编制、审批要求;
   3. 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技术方法分析;
   4.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例介绍
   5. 讨论与答疑
   六、 培训费用:不收取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七、 联系方式: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人:黄晓丽,电话:010-58323863,13011893812,
   传真:010-58323850,电子邮件:llb@planning.gov.cn。
   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所附报名表反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秘书处。
   
   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培训班报名回执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