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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专家解读《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2025-10-24 09:10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近日,《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布,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超大城市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国务院批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来的第一部国批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近期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立法,《条例》公布以后受到规划、土地、城市更新、法学界等相关领域专家的高度关注。

让我们来一起听听

专家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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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金明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专家组成员,自然资源部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与城乡规划创新团队负责人

广州国土空间规划立法赋能空间治理“1+1>2”

两法融合探索“良法善治”

广州市出台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确立其统筹地方空间治理与城乡建设“基本法”地位,实现《城乡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传承融合,是地方践行国土空间治理“良法善治”典范。

《条例》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成果。解决过往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九龙治水”难题,实现规划编制、修改、实施、监督以及治理的全周期贯通,推动规划编制“布局合规性”与“指标合理性”同步论证审批。

《条例》巩固近年审批改革成果。合并建设用地供应与规划许可审批、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制度化升华多年四合一改革经验。整合违法建设与违法用地机制、延伸规划到施工图设计强制传导等,形成两法管控“1+1>2”协同效应。

《条例》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空间秩序。在地方性法规中率先建立土地储备与土地整备双机制,精准调控空间合理利用和突出低效存量用地盘活,优先保障民生与产业用地,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健全全流程公众参与制度,实现空间资源配置的公平效率。

广州立法将两法价值取向、审批流程、执法监管深度融合,为“一张蓝图干到底”及空间治理现代化筑牢法治基础,其经验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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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俭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历史文化名城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聚焦存量时代提质

以规划体系融合赋能高质量更新

《条例》深刻把握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的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战略取向,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增效”阶段,将城市更新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条例》明确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通过将城市更新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强化规划的法定性、适应性和引导性。

城市的生命在于其不断更新并持续迸发的活力,更新是城市永恒的状态和不变的主题。通过存量发展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探索创新,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落地,能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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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施文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城乡规划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秘书长,《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专家组成员

以多元监督破题空间治理现代化

为全国提供“广州经验”

《条例》以先行先试的担当,为国内同类超大城市探索空间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

规划监督制度建设是保障国土空间规划有序运行、强化规划权威和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的重要保障。《条例》系统构建了“政府主导、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多元化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了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全流程全周期数字化监督管理。二是深化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提高会议审议的出席人数门槛,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的最低参会比例,保障了多元主体实质参与。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督投诉举报管理平台,规定受理、核查、处置、反馈要求,并视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

《条例》紧扣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通过全流程监督确保规划成效,以此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以贯之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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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善用地方立法权限

广州打造全国超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先河

广州依据《立法法》赋予一般设区的市之地方立法权限,出台全国超大城市第一部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性法规,具有显著的创新性与可贵性。

从法律体系建构逻辑看,地方立法是对国家立法的延伸、细化与补充。广州在国家层面“国土空间规划法”尚未出台,缺乏直接上位法依据,且需遵循《立法法》“不抵触”原则,与现行有效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保持协调的双重约束下,开展地方立法先行先试,这是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制度创新实践,具有“摸着石头过河”的试点价值。

从立法价值延伸来看,该《条例》为广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提供了参考样本,在“多规合一”改革需求适配、地方治理需求与上位法约束平衡等问题上,为后续地方立法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能为国家层面“国土空间规划法”制定与完善提供“广州经验”。

此外,广州作为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应争取更高立法权,以服务大湾区规划衔接与机制对接,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