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5年10月25日,第22届中国城市规划学科发展论坛上, 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前局长叶斌局长发表主题演讲“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工具创新设想——以土地成片开发引领高质量发展”。剖析了现行空间规划实施工具的局限性以及背景形式,探讨了成片开发这一创新性工具的六大设想及未来展望。

叶斌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前局长
1 现行空间规划实施工具的局限
今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未来城市发展提出的“总体要求”,可以概括为“六个‘一’”:
(1)现行工具的主要特点
现行空间规划实施工具以《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为核心,存在五个特点:近期建设规划缺乏土地投放行动计划常落空;土地储备与近期建设规划衔接薄弱;许可制度下建设项目引导供地,项目分布零散;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缺乏空间考虑;用途管制主要聚焦耕地保护与农转用。
(2)现行工具的共性问题
上述实施工具存在四类共性问题:建设用地供应时序错配,超前(土地闲置)与滞后(项目等土地)现象频发;专项协同不足,如地铁建设与周边用地投放脱节;空间安排随机,受市场因素影响,建设用地零碎分布,制约土地使用效率;多规合一体制下土地与规划在审批许可中关注重点差异显著。
2 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形势
(1)高质量发展新形势
高质量发展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规划实施面临的新形势主要体现在:开发重心转向存量土地更新与半城市化地区开发;财政紧约束;开发速度放缓;需要产业集聚形成产业链;以人为本,要求公共服务均等化与不动产保值增值;城乡协同深化,农村集体用地纳入空间规划管理;《民法典》、《生态法典》、《国土空间规划法》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性要求。
(2)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总目标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总目标明确为“集约、高效,以人为本”。需平衡政府引导与市场选择,实现空间形态与功能的时序完整;落实时序观念,强化实施过程与结果的高效性;响应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
3 完善成片开发内涵,实现空间规划实施工具创新
现行成片开发因与土地征收绑定偏离规划导向。可以从以下初步设想出发创新重构成片开发这一政策工具:
1)修正“成片开发”的概念。建议定义为“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综合性开发、再开发建设活动”;
2)定义“成片开发”的公共利益属性。 成片开发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现“阶段性空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进而实现各时序国土空间集约节约、有序利用是“成片开发”最根本的公共利益;
3)灵活界定范围与规模。根据地段现状,必要时可扩大待更新改造的现状国有土地范围。对于国有土地包围的零星集体土地涉及征收的,未必规定成片开发的规模下限;
4)优化年度实施安排。规定编制下年度而非本年度的成片开发方案和实施安排,本年度项目供地需在上年度完成或部分完成;
5)健全成片开发本身的实施机制。方案批准后应按照方案范围、时序组织实施。可参照土地储备办法,要求三年内完成并建立体检评估制度,与考核指标结合,建立奖罚机制;
6)完善成片开发方案内容。除集体土地征收外,增加国有低效用地分析,对低效用地再开发涉及的征收做出预判,对成片城市更新提出要求。
《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在现有政策工具基础上,建立年度成片开发制度,为工具创新提供了地方经验。
4 待深化研究的问题
亟需加强成片开发工具的学理、法理层面的研究,具体包括:
1)确立成片开发公共利益属性以及表现;
2)成片开发空间位置选择、规模安排和时序安排的学理研究;
3)成片开发方案的成果内容和形式,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内的地位和作用;
4)成片开发本身的实施机制,与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储备、建设项目及供地的关系,与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城市更新之间的关系;
5)成片开发实施的监督机制,确立成片开发与城市年度体检的关系及相关制约制度。
5 总结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土地成片开发要从城乡空间集约发展这一公共利益属性出发,建议重新界定成片开发定义及相关标准,编制和实施年度成片开发方案,确定年度土地投放规模和空间,使其成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新工具。
本文根据现场演讲内容整理,经演讲人审定
文字整理:代鹏飞,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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