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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创新科技奖、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10-26 09:14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中规学函〔2025〕12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创新科技奖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青年科技奖

推荐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总体工作安排,现进行2025年度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创新科技奖(以下简称规划创新科技奖)、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青年科技奖(以下简称规划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规划创新科技奖和规划青年科技奖对候选人只授予一次,不分等级,每次授予人数分别不超过5名。

二、奖励范围和推荐条件

(一)规划创新科技奖授予在规划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规划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规划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的规划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2. 对规划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3. 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4. 具有中国国籍(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公民)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二)规划青年科技奖授予在规划科学技术前沿取得突破或者在规划科学技术发展中具有创新发展潜力,在规划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贡献的规划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在青年规划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 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对规划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②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

3. 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学者、专家和学术带头人;

4. 候选人出生日期要求:男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具有中国国籍(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公民)的青年学者、专家。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规划创新科技奖和规划青年科技奖只接受第三方推荐。

具有推荐资格的个人:两院院士、本会理事及其他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知名规划专家学者。

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本会分支机构、本会单位会员、地方规划学术团体。

推荐坚持优中选优原则,具有推荐资格的个人或单位每奖励周期各子奖项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学会对推荐者建立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者连续三个奖励周期无获奖情况的,暂停一次推荐资格。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者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充分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遴选工作,真正把扎根科研生产一线、爱国奉献、成就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规划科技工作者遴选出来。推荐者应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对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推荐。学会奖励办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不予受理。

(二)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参评规划创新科技奖、规划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所在单位须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无固定模板)。

(三)候选人应为所列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及其排序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规划创新科技奖、规划青年科技奖评选。

(四)仅从事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规划创新科技奖、规划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候选人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可直接认定获得规划创新科技奖。

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五)候选人应是本会个人会员。

(六)如果候选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候选人为台湾省的专家,须在推荐书的“四、候选人的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声明。

(七)推荐公示:候选人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推荐人应由本人所在单位协助进行推荐公示,公示内容详见《推荐工作手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推荐的,方可推荐。公示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会奖励办。

五、推荐材料填报要求

(一)《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创新科技奖推荐书》《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青年科技奖推荐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推荐工作手册》(推荐系统下载)完成。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候选人一经推荐,推荐书中的内容一律不得更改。

(二)推荐材料填报要求

登录推荐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报送纸质版推荐书。提交后,若在网络填报截止时间内,可撤回修改;超过截止时间,则不再支持修改。要求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书内容必须一致。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和保密审查证明电子版文件须上传到推荐系统,纸质版应与推荐书合订一册,提交原件1份。

1. 推荐系统地址:

规划创新科技奖:https://innovation.planning.org.cn

规划青年科技奖:https://youth.planning.org.cn

2. 网络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24:00前

3. 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7:00前

4. 报送地址:

收件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电  话:(010)58323875  58323872

地  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建部北配楼(100037)

注  明:建议选择顺丰快递进行邮寄

邮  箱:award@planning.org.cn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