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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更新到城市微更新,看看北京、南京、重庆、广州等地有何经验

2024-05-17 14:10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杨震 重庆大学教授

近年来,全国各地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城市空间结构与健全城镇体系、修复城市生态与提升城市功能以及强化历史文化保护、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这些量大面广的城市更新,有力破解了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积累下来的结构性问题,提升了城市绿色宜居、安全韧性、服务民生的水平。

在城市发展主导范式由大规模增量建设加速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大趋势下,有必要积极开展内容更精细、目标更聚焦的城市微更新。一方面,深入优化城市复杂系统内大量微观空间的能效与协同程度,从“求量”向“求质”过渡;另一方面,把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密相关的事和物作为核心工作对象,对提高生活成本、异化城市风貌、破坏社会网络等行为予以约束、纠偏。

老旧小区提升与赋能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截至2023年,全国累计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近22万个,惠及上亿居民。

大致来看,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三类:基础类(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类(环境配套设施),提升类(公共服务设施)。目前,多数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基础类、完善类改造,正全面转向提升类。提升类工作重点针对社群服务、公共卫生、养老托幼、生活末端等,同时也需要在政策、行动等方面进行赋能,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上海从2017年起就将老旧小区改造战略从“拆、改、留”提升为“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鼓励将住宅底层和既有闲置空间资源改造为复合功能的邻里中心,提供便民服务及文体活动设施,涌现出浦东新区“缤纷社区”、长宁区“精品小区”等老旧小区微更新示范项目。

在重庆,民主村社区提出综合运用“留、改、拆、增”多种措施,将社区闲置公房改造为党群中心、卫生站、公益食堂、菜市场等,还将部分建筑首层改为商业,留下十多家“老字号”“老品牌”,受到居民、游客的一致点赞。

下一步,可通过创新规划建设管理等来为老旧小区赋能。

比如,创新规划建设的行政许可制度和程序,以适应老旧小区微更新的实施场景需求。广州对老旧小区既有建筑改变功能赋予临时经营许可或特别许可,制定功能改变的正面和负面清单,并尝试以若干栋建筑组成微单元进行审批。

又如,创新地块或建筑产权的认定、使用、分配、流转等程序,使老旧小区微更新直接指向最终产业业主或者在地使用者。南京有社区规定,业主可按原产权建筑面积的分类获得增加相应比例的建筑面积,在自主改造竣工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不动产登记。

历史街区保护与活化

历史街区是乡愁的见证,是城市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体现,具有不可再生的宝贵价值。要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街区进行修复,保留城市记忆。

保护与活化辩证统一,意味着既不能重复大拆大建大搬迁的方式对历史街区进行“格式化重建”,也不能采取腾空封存的方式对其进行“博物馆化陈展”;保护与活化并举互动,意味着要将历史街区作为物质形态和社会生活交织的活态景观,通过肌理、街巷、建筑、功能等多方面的微更新,促成历史街区的综合再生。

第一,识别历史街区的肌理特征,辨识历经时间不断积淀形成的层级性和多样性,划分基于细密地块的更新改造单元。

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肌理背后的产权利益、资源分配等社会组织结构,分析社会要素与空间要素的共生关系,逐步构建起完整的肌理价值认知。

第二,重建反映典型历史时期特征的街巷网络,探索修复在城市发展中逐渐湮灭缺失的主要街巷片段,疏通被不当功能所堵塞损毁的重要街巷节点,强化蕴含关键历史信息的标志性街巷场所。

在此基础上,可积极保留传统的街巷尺度,坚持步行和慢行体验优先;对街巷的基本构成物质要素进行提升,清理失序的物质冗余,保留“时间年轮”的痕迹。

第三,识别具有原生性、原真性的建筑母题,尊重基于历史变迁而积淀形成的建筑参差变化,鼓励以“和而不同”的态度接纳新的建筑。

广州恩宁路微更新项目对60余栋建筑采取“原样修复”“立面改造”“结构重做”“拆除重建”“完全新建”等不同方式,复原了西关骑楼、竹筒屋等典型建筑母题,重现了羊城“最完整和最长的骑楼街”,也打造出若干适应当代需求的新建筑,达成历史原真性与时代多元性的协调。

第四,探索历史建筑可按规定增加使用面积,不计算容积率、不必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激发产权业主和外部行动者实施自主更新的能动性,为历史街区创造更多具有自生长能力的新功能。

公共空间织补与共享

公共空间微更新的主要类型涉及城市街道、边角用地、口袋公园等。织补与共享是公共空间微更新的共同目标。织补是将被割裂的小微公共空间编织到城市空间整体网络中,修补破碎的肌理和衰败的功能,更好地支撑居民休憩、运动、交往、通学等行为;共享强调的是依托公共空间来构建有助于城市治理、社区营造的制度和做法,激发更多市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使公共空间的社会功效为大多数人所享有。

第一,修补城市的风貌、业态、设施,提升街道两侧建筑界面的连续性和美学意象,植入具有文化感、时尚感、烟火气的功能业态,塑造街道的场所个性,提升街道的可达性、可步行性、可停驻性。

要注重修补城市中大量分布的边角空间,包括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对其强化交通连接、景观美化、设施植入,将其转化为居民喜闻乐见的社交生境;通过“腾退还绿、疏解建绿、见缝插绿”来进一步增加口袋公园数量,修补口袋公园与社区的步行联系,“减围栏、促联通”,使居民“推窗见绿,出门入园”。

第二,以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为焦点,探索建立责任规划师、社区规划师制度,作为政府决策的“咨询师”、社区居民的“培训者”、项目实施的“把关者”和“协调员”。

北京是全国首个在市域范围内全面实施责任规划师制度的城市。目前,300多个责任规划师团队覆盖全市333个街道、乡镇。

第三,为公共空间微更新提供专业系统的制度保障,为多元主体介入公共空间营造搭建稳定制度平台。

在上海,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促进中心不仅精心打造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季,还推动实施“行走上海——城市空间微更新计划”,通过试点探索不同类型公共空间的微更新方法,不断总结经验以形成示范效应。

总结经验,城市微更新的特征在于“微尺度”和“微程度”。

“微尺度”主要指向紧密镶嵌在城市肌理中集中承载城市历史文化、贴近居民日常生活、维系社会交往脉络的大量微观空间单元,包括老旧小区、历史街区、公共空间等。

“微程度”强调的是秉持渐进式、低强度、弱干预原则,采用提升与赋能、保护与活化、织补与共享等方法,使城市微更新透过“毛细血管”、基于“新陈代谢”的方式渗透浸润在城市发展中。

面向未来,城市微更新应当进一步建立“微制度”、塑造“微个性”。

“微制度”意味着将大量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沉淀为技能、推导为方法、总结为规则、提炼为共识,成为可供遵照和推广的机制;意味着应将微更新视为社会善治“进程”,而非项目管治“规程”,充分尊重差异化的在地特征,保留制度精细优化和细微调适空间。

“微个性”意味着在遵循共同价值指引、参照公认的典型做法之外,进一步聚焦微群体、微地块、微业主、微产权的具体需求,探索更多创新做法,呈现更多丰富面貌,避免陷入“千城一面”的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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