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表示,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

据介绍,行动方案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治理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共保联治,率先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巩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提供支撑。
《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京津冀立足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战略要求,在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等结构、探索创新区域协同治理上先行突破,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打造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
《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明确,长三角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在发展绿色生产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上先行突破,突出区域法治标准统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治理,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建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有序推动方案实施,落实好先行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合力推动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取得实效,力争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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