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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是什么关系?

2026-04-20 16:28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国家发展规划法明确,在我国国家规划体系中,国家发展规划是统领,国土空间规划是基础。该怎么理解这两个规划的关系呢?

——读者点题

国家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都至关重要的两类规划。

前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社会主体行为,是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后者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一句话来概括:发展规划“指方向、定任务”,国土空间规划“管落地、给位置”。

具体而言,国家发展规划是一份“发展蓝图”,告诉我们未来要干什么、朝哪个方向走;国土空间规划是一张“空间蓝图”,要把国家发展规划里的大事一桩桩、一件件落到“地”上,解决好可以在哪里干、不能在哪里干等关键问题,确保“想干的事有地方干,且干得规矩、干得科学”,避免出现“这边刚建好,那边发现占了红线”等尴尬局面。

在我国规划体系中,除了这两类规划,还有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地方的各类规划。总体来讲,对照国家发展规划这一“总蓝图”,地方规划要做好衔接、对齐“颗粒度”,专项规划要在“条”上细化,区域规划要在“块”上深化,而国土空间规划则要在“地”上做好保障。

那么,怎么让发展规划布置的任务都“稳中有序”地落到空间规划上呢?

这离不开国土空间规划的“五级三类四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全国、省、市、县、乡镇;三类——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它们层层传导、相互衔接,各司其职又功能互补。同时,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四体系保障运行。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即告诉你“这块地可以建什么、能建多高多密”。这里的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例如,我们正在编制的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绿化专项规划,通过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优化耕地保护空间、耕地补充空间、林草空间、林草补充空间这“四个空间”,化解耕地与林草地的空间矛盾,优化农用地布局,让饭碗端得稳、生态守得牢、农业有发展。

当前,“十五五”规划蓝图已经绘就,各地各部门正推进地方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当务之急是做好各类规划的“衔接”文章,特别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一张图”,聚焦“十五五”规划部署的109项重大工程,统筹交通、能源、水利、文物保护、矿产开发等各方面空间需求,把项目选址矛盾化解在初始、解决在前端。

与此同时,依托“一张图”建设,充分用好《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创新提出的国土空间规划许可、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用地用林用草用海用矿联动审批等制度举措,优化前端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高效又安全”的审批闭环,既真正实现“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又让项目工程“早落地、早动工、早见效”。

这是确保国家发展“总蓝图”落地必须下好的“先手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