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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从城市“再出发”

2014-08-15 16:5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 阳 郑海鸥

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将传统文明赖以生存的土壤逐渐缩小,熟人社会组织的人际关系、乡土生活培育的审美情趣、传统生产方式中滋养的文化传统,以及它们共同构成的种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在高速的社会发展中面临严峻的挑战。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一个国家的发展提供的不仅是文化的符号和民族的记忆,更是文化自信的内在依据。因此,遗弃或保护,被动消亡或主动变革,不仅是非遗保护工作本身面临的困境,更是城镇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

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并非“鱼与熊掌”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城镇化呈现出了蓬勃旺盛的势头。近期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显示,1978—2013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人增加到7.3亿人,城镇化率从17.9%提升到53.7%;城市数量从193个增加到658个,建制镇数量从2173个增加到20113个。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将有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伴随着城镇化及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现状却并不乐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小璞指出,城镇化使得大批农田消失、原住民流失、传统村落锐减;同时,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一些传统习俗急遽变化,许多文化记忆在无意识地被淡化,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又直接导致乡土文化传承链条断裂。整体而言,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农村风貌在渐渐远去甚至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

“城镇建设大拆大建,破坏了原有的历史风貌,很多文化遗产被破坏和遗弃,留下了太多惨痛的教训。”周小璞说,“盲目吸收现代元素、国外元素,破‘旧’立新,又导致‘千城一面’,这样发展起来的城镇缺少历史记忆、缺乏文化特质、缺失地域特色,有亮丽的外壳却无充实的内核。”

与此同时,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副所长王馗也指出,城镇化进程中,伴随着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化,人们的审美趣味和文化需求也势必发生相应变化,这使得以乡土文化为生存土壤的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受到挑战。“近半个世纪来中国传统戏曲的萎缩就是突出的例子。城乡生活方式改变带来的娱乐消费方式取舍,城乡商业中心新旧更替带来的戏剧演出环境变化,都为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提出了挑战。”

一面是乡村的消失、高楼的崛起;一面是传承的断裂、传统的消亡。城镇化的推进,非遗保护的式微,似乎已成了回避不了的现实。那么,城镇化和非遗保护,完全陷入了一场你进我退、有你无我的两难境地了吗?楼高了、路宽了、城市大了,就腾不出非遗保护的一席之地了吗?

“现代文化产业概念是当代出现的新事物,中国的手工艺则发育、成长于以农耕为主的小商品经济时代,以家庭副业或小手工业形式存在,至今很多人还坚定地认为手工艺应坚持自发性的、小规模的、分散型的方式生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邱春林以手工艺为例,指出了城镇化和非遗保护的隔阂之处,却也道出了两者的“契合点”——当前文化创意的延伸、中国创造的进步、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人的城镇化的实现,都需要挖掘、整理、恢复、发展和传播传统文化资源中的精华,从小手工业到手工艺文化产业的转变适应了时代的需求。“所以,单就现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即可看出,非遗保护传承与城镇化非但不是‘鱼与熊掌不可得兼’,更可相互借势、互为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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