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珠三角朝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迈进,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广东日前启动了珠三角全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成调研组,从珠三角社会经济、城镇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大范围调研和研讨。
调研发现,作为我国经济外向度最高的地区之一,珠三角受国际金融危机短暂冲击后,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助推经济增长重拾回升,并进入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引领的发展阶段,海洋经济、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成为新方向。
珠三角的城乡空间格局和成长方式与过去相比也已发生根本改变,出现了新的空间组织方式,并为空间增长带来新的更为多元的动力,推动空间发生着快速激烈的分异和变迁。新的空间不断涌现的同时,许多珍贵的东西也正在消失。
同时,在产业转移扩散的背景下,对珠三角港口、机场等货运枢纽产生了新的中转运输需求;沿海港口与内陆地区的区域交通关系正在发生重构。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下,亟需通过轨道交通加强城际快速联系,支撑产业转型及城镇空间发展。
而在营造宜居城乡环境方面,需进一步解决珠三角大气污染、能耗较高、跨界水污染和危险废物处置等突出问题,以及农村土壤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长期积累的新型问题,同时需要建立更完善的区域环保设施共建共享机制。
调研组认为,珠三角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既取得了巨大成就,也面临着不小挑战。面对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和区域一体化过程中遇到的全新情况和种种问题,亟需从顶层设计、空间政策、技术手段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通过珠三角全域规划,“全空间”和“全要素”地协同解决问题。
全域规划促珠三角“转型”与“变革”
珠三角和京津冀、长三角城镇群是我国城镇化的三大支柱,同时也是带动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中国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力量。相较其他两个城镇群,珠三角凭借紧靠香港的地缘优势,更显示出活跃的市场经济氛围,成熟的市民社会,和开放包容的地域文化,而其中孕育的敢为人先、锐意改革的精神更是珠三角城镇群的核心竞争力。
这种改革创新的精神也引领珠三角一直走在我国区域规划和区域治理的前沿。1994年的“珠三角城市群规划”率先提出城市群概念,并出台了国内第一个区域规划政策指引。2004年开展的“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揭开了我国新一轮区域规划的序幕,出台了国内首个区域规划实施条例。2008年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将珠三角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建立了“珠三角规划纲要办公室”和五个区域一体化规划专责工作组。如今,正值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广东再提珠三角全域规划,一方面积极响应了以城市群为主体推进城镇化的国家战略,更主动承担了引领我国区域发展转型和区域治理变革的历史责任。
因此,“转型”应当成为本次珠三角全域规划的主要线索,同时更需要借此次规划“丰富内涵”和“落在实处”。首先转型的内涵不仅拘泥于经济发展或产业结构的转变,也应立足于珠三角的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增强社会自组织和市场自我调节的能力,推进区域社会的转型发展。其次应推动珠三角从单纯依赖外向型经济,转向进一步拓展内陆市场腹地,形成立足国内,面向全球的“双向”格局。在区域治理方面,本轮规划也应超越“宏大叙事”的区域规划模式,而积极探索精细化的区域治理,包括为“市、镇、村”不同发展特征的地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管治策略,为战略性的区域空间资源提出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为区域近期建设和迫切问题指出现实的解决路径,更要立足于区域政府的事权将区域规划转化为区域公共政策以及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商合作的平台。
回溯20年来珠三角区域规划的历程,“变革”是始终不变的主题。新一轮的珠三角规划一方面要延续创新改革的传统,另一方面也要准确把握那些始终“未变”的因素,包括人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对优良生态的向往,对社会公平的期许等等,而这些以“人的发展”为出发点的确定因素,应是珠三角全域规划中不能偏离的价值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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