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城市规划网>学会>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候选项目的通知

2015-12-07 13:54

中规学函〔2015〕42号

关于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技奖励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组织、单位会员、各地方学会: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会将通过中国科协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推荐2016年度候选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1、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的论文论著应已公开发表3年以上(即8篇代表性论著应在2013年1月1日以前发表)。

2、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需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即项目应在2013年1月1日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类。推荐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的科普作品应当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发行的作品且已公开出版发行三年以上(即作品应在2013年1月1日以前出版发行)。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每个奖项限推荐一个项目。

三、推荐条件

1、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2、2015年年度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的项目,2016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3、2014年、2015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6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

5、项目完成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存在尚未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不得推荐。

7、推荐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类项目原则上须在近三年内获得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推荐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原则上须获得“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

四、推荐工作及材料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确保推荐项目在本部门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推荐。由学会组织进行筛选工作,择优向中国科协报送。

2、推荐材料包括:(1)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1份。(2)纸质推荐书6套。其中原件1套(右上角标明原件),复印件5套。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3)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3、推荐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一经推荐,未经允许,推荐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推荐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中国城市规划网(www.planning.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4、拟通过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推荐的候选项目,不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推荐。

五、推荐材料报送

请于2015年12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燕

电 话:010-58323861

电子邮件:cheny@planning.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  100037

2015年12月4日

附件:

1.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

2.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doc

3.2016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推荐书.doc

4.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推荐书.doc

学会声音

更多

通知公告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