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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依:城乡文化遗产的四重关系解读

2025-12-02 09:17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2025年8月31日,由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人居科学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联合承办的202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之学术研讨会十“科技赋能文化传承与美好人居建设”在沈阳召开。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分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何依教授作题为《城乡文化遗产的四重关系解读》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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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依 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分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感谢武廷海老师,感谢清华大学的邀请,退休之际有机会在年会上报告学术研究,分享多年积累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经验,对我来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城乡文化遗产是遗产大家族中特殊的一员,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载体,从原始到后世都是在持续不断的塑造过程,用马克思时间观进行表述:“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人类文明的物化过程赋予了城市空间历史和文化,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遗产形式。城乡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已经实践多年,我们仍然遇到很多的困境,根本在于对城乡文化遗产特性的认识还有待于深化,弄清楚什么是城乡文化遗产,我们才能够更好的进行保护。

城乡文化遗产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但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历史聚落”:“聚”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各种要素形成一种相互关联,包括建筑与环境,建筑与事物,建筑与人相互关联为一个整体。“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比如说迁徙到某地,然后经过数代繁衍才能“落地生根”,体现出一种时间的意义。今天我用“四重关系”把城乡文化遗产的“聚落”属性进行解析:空间关系是聚落集合的方式,对应整体性问题;时间关系是聚落演化的规律,对应真实性性问题;人地关系是聚落生成的逻辑,对应地域性问题;社会关系是聚落内部的机制,对应人居性问题。其中,时-空关系是聚落的物质属性,人地关系和社会关系则通过聚落的建造与使用过程被显现出来的,具有非物质属性。

1.空间关系——城乡文化遗产的整体性

首先是空间关系,涉及到城乡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空间关系是空间中实体之间的约束条件,是将孤立的空间对象连接成有意义的空间场景的“语法”和“纽带”,是认知城乡文化遗产的基础。我把空间关系从上下两个方向进行解读,一是自上而下所形成的关联秩序,二是自下而上所形成的有机和谐。

第一,整体性是内在的关联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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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相对容易理解,中国古代的治所城市,从皇城到州城、府城、县城,都是以儒家礼制秩序为原则,在一定的方位和等级规制基础上,再结合地方城市的环境条件,在变与不变中因地制宜。正如美国学者保罗·惠特利(Paul Wheatley)在《四方之极》一书论述中国古代城市就是一个礼仪的体系,用来调和天地人神并提供感应符号。大多中国古代城市均以衙署为原点,控制大街的生长方向,然后大街又规定了作为出入口的城门,所以衙署、大街、城门相互关联,形成这样一个机械性的整体性。如果有一天城墙拆除了,但只要这条大街还在,我们基本上就能够知道原城门在什么地方。所以城市遗产的整体性的存在,使得各要素相互关联为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最典型的北京中轴线作为纲要的完整体系,包括宇宙图示、等级与秩序等,其实在历史文化名城中都能找到不同版本的缩影。

另外,我们经常引用巴塞罗那老城的扩展区,一个精心计算的网格状,没有明确的中心或边缘,每一个街区在形式上是相似的,代表了另一种城市规划哲学思想的杰出典范。因此,机械性的整体是规划出来的,作为某种权力及理念在城市空间的投射。

第二,整体性是有机的和谐共生。

这个问题相对容易忽视,其实大部分聚落都不是规划而是演化出来的,在漫长岁月中生长为有机的空间聚合。例如这座村庄,其中没有一栋建筑能够得上建筑遗产的标准,但是独特的人地关系和社会关系所形成的空间肌理,还有与山湖相生相伴的整体环境,使它成为一座历史文化名村,不可多得的乡村文化遗产。记得当年开研讨会,有一位领导不理解这个村庄没有一座像样的大宅院,为什么会评为历史文化名村?

我们团队在这个村庄持续了十多年的田野调查和规划设计,这个过程中有太多的故事,今天与大家分享其中的一件事。政府为了发展旅游业想选一块地进行拆除后重建,我们在图纸上反复研究,选中了看起来非常无序的一处“余家岙底”。但是,当我们再次去山上考察现场时,发现在山和湖之间另一个视角的余家岙底,高高低低、歪歪扭扭、大大小小错落有致的民房,展现出的是从土地中生长出来的态势,这是经过百年演化的过程的有机和谐。试想一下,如果把这些老房子拆掉后重建新房,按照三层的控高,一排一排的规划,肯定会遭到机械性的破坏。从此以后,我就特别关注关于小城镇和乡村的历史环境,注重有机和谐的空间关系,这些没有建筑师的建造,没有规划师的演化,在工业化社会后变的弥足珍贵。正如《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中称为“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拆解之后则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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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的锡耶纳古城是我常引用的一例案例,为此三次前往现场进行体验。这座托斯卡纳的山城,最早就是三个小山丘上的三个城镇,后来经过数百年的演化,这三个城镇逐渐长在一起了,然后在三方聚合的地方设立了锡耶纳政权,建了市政厅和象征权力的钟楼。钟楼下面是一个特别大的贝壳形广场,广场的最低端有一个出水口,这是一个城镇发展与自然环境耦合的密码,非常好的揭示了城镇生长的有机整体性。

2.时间关系——城乡文化遗产的真实性

第二是时间关系,时间关系超越了简单的年代排序,它揭示了文化如何理解、操纵和呈现的时间本身,是理解文化遗产价值的核心维度。文化遗产不是单一时间点的产物,是由多重时间关系层叠与融合的,有创造的时间、使用的时间、修补的时间、保护的时间,还有我们当下解读的时间。遗产的价值不仅在于其古老的“年龄”,更在于其时间层理的丰富性。我把时间关系从纵横两个维度进行解读,一是层累的结构:文化遗产是“时间的重写本”,层层叠压着不同时代的信息与意义;二是动态的过程:文化遗产是生命的历程,从“原始”到“后世”的持续塑造。《威尼斯宪章》强调保护“所有时代的正当贡献”,正是基于对时间关系的尊重。

第一,真实性是层累的时间结构。

我们在意大利城市地图中会看到这些类似的形式,这些圆圈是什么呢?猜测最早可能是罗马的一些竞技场或露天剧场,经过漫长的时间演化,逐渐就变成了居民区。阿尔多·罗西在他的《城市建筑学》一书中做了统计,圆圈中还有一些不同时期的房屋产权证。我去意大利时专门到卢卡的集市广场体验,这个被房间环绕的圆形集市,是在原始剧场的基础上演化出来的,其中56个拱见证了经过连续改造后,罗马剧场的规则性依然存续的逻辑。这就是我要讲的“历史在场性”,初始形态作为不变,规定了事物的演化,集市是剧场在时间维度上另一种形态。罗西曾论述,如果一座城市的形态经过连续变形,仍然得以保持而不是固定在永远不变的秩序上,则该城市具有适应力。并且,“随着每一次的蜕变,它们保留了足够的、连续的形态,以此,记忆保持了鲜活,未来之路广阔。”

研究城乡文化遗产,我们一定要有追问,其中永恒的东西是什么?不变的事物是什么?例如我在研究传统村落“社会-空间”问题时,常用“万变不离其宗”来表达祖先在场性。

举个典型的中国历史城市例子,地图上可以我们看到宁波老城有一些弯曲的街道,是怎么来的呢?原来宁波是一个水乡城市,后来把那些巷道中的水系填掉,巷道变宽以适应汽车时代,水巷作为一个不变的或者是底层的形态规定了城市演化。还有宁波罗城的城墙,在民国的时候就被拆掉了,但是我们现在可以看到一圈环城马路,还有几个对外衔接的重要交通节点,都是过去的城门,在某种意义上,这座城市仍然具有初始文本的意义。但是我们这些历史层累的结构因为没有实物遗存,在保护语境中就没有身份,价值和意义得不到认可很容易消失。基于这个问题,2016年我出版了一本书专著《四维城市》,就是在名录之外我们还应该做哪些工作,从本体保护到形态控制,进一步拓展了城乡文化遗产的概念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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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真实性是动态的时间过程。

城乡文化遗产是一种人工制品,在使用过程当中会有个“损耗”的问题,所以城市空间绝不可能是一个时代的终极图景,去还原一个千年老城,重建一个百年老街,本质上都是对遗产的错误理解。城乡文化遗产作为不同时代的累积,原真性或真实性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现象,绝不可能是历史的初始状态,而是历史与历代相互交流的媒介,一座城市、一段街区、一幢建筑都经历了什么?终将成为遗产的一部分。

在意大利历史城市圣吉米亚诺,我们看到这些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痕迹,墙面不断修补,门窗几经改造,从文艺复兴甚至更早的古罗马时期走到现在,它不可能是非常光鲜亮丽的,就像我这个年龄一样,脸上肯定有一些岁月的痕迹。在现代遗产保护理论中,历史建筑的真实性并不等同于风貌统一,而是允许甚至强调保留其漫长生命历程中的各种痕迹,包括那些“可见的修修补补”,这是一种从“追求原始状态”到“尊重生命历程”的观念转变。

从建筑遗产进一步引伸到城乡遗产,2005年我主持新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此之前,对北方古城的认识主要来自平遥,一座将时间锁定在明清的城市,如同一座巨大的历史博物馆,或者说是终结了历史的城市。初到新绛,与期望中的古城相距甚远,没有深凿高垒的古城墙,也不见记载中的三关五坊,城中凤凰岭上的佛塔依旧高耸,但塔下的南大街却作为“主干道”在80年代被拓宽,汽车喇叭与商家叫买不绝于耳……。但是,古城内仍然可以看到隋开皇年间始建的园池,唐高宗年间初创的龙兴寺,还有元代的鼓楼,明代的钟楼,清代的街巷及民居,而天主堂则成为民国时期的显著标志。在新旧交替之间,仍然将城市发展过程清晰的呈现出来。

太原市有一个南华门历史街区,是在明王府和清军营废墟上逐渐发展起来的城市居住区,其中包括了清末形成的外来移民宅院,民国时期政要、商贾、西方工程师的宅院,解放前后城市手工业者的聚集地,建国初期政府机关的单位宿舍等。因此也造成了建筑肌理的众多原型,在传统四合院的基础上,建筑肌理总体上表现为多元拼贴的特征。我们把建筑单元标本做了梳理,包括每个时代的社会属性、空间特征、物理尺度等,目的是在修复过程中不至于全部还原成所谓的清代的四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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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地关系——城乡文化遗产的地域性

城乡文化遗产是人地长期互动的生动叙事,人类如何在一方土地上从适应、利用到共生、创造,最终形成了独一无二的文化表达。我把人地关系从自然和人工两个向量进行解读,一是资源禀赋的聚落风貌,即地对人的约束,人类首先必须适应环境,并利用环境提供的资源建造聚落;二是地理单元的塑造机制,即人对地的改造,人类不是被动适应,而是通过技术、制度和文化主动改造环境,从而创造出“文化景观”。

第一,是资源禀赋的聚落风貌。

风貌作为风土的外在表现,是一个在“长时段”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产物。它源于特定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等自然条件,并在人与地的持续互动中共同塑造,最终呈现为一种独一无二的地方特征。在城乡文化遗产中,传统村落又称乡土聚落,其中的“土”,是一个具体空间范围所限定出的本色。在工业化带动城市化之前,农耕社会将乡土聚落锚固在土地上,依赖有限的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因材致用,使聚落景观附着了明显的地域色彩。正如《欧洲风景公约》:“一片被人们所感知的区域,该区域有区别于其它区域的特征,这是人与自然互动的结果。”

关于这一点,在现代主义盛行时期的1964年,鲁道夫斯基在纽约举办“没有建筑师的建筑”主题展览,通过民居的、无名的、自发的、本土的、乡村的等语义,第一次将聚落营建的地域性展现在人们面前,震撼了现代建筑范式,进一步质疑了更深层的价值观,推动了对非主流建筑文化的探索。所以作为地理环境的产物,尤其是乡村遗产一定要在不同的地域范围内进行解释,聚落风貌受建筑材料和运输的限制,“十里不同风”地域辨识度非常明显。前段时间我在武汉的“无界读书会”做了一个报告《时光中的晋北风情》,把我早些年在晋北的调研做了一个集子展示出来,用影像叙事人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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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地域环境的塑造机制。

首先,我们看看荷兰是如何改造自然的,都知道荷兰的风车景观,实际是为了防止海水倒灌,在农耕时代作为排水防涝的重要设施,蕴含了地域性的自适应系统。同样,如果在鹿特丹城市中行走,大街上会很戏剧性的出现一条大船,这条船就在通海的河道,也许回溯点很远,涨潮的时候船进来,然后落潮的时候船停在这里,下一次涨潮船又开走了。我好奇这种景观是怎么塑造的,就买到一本《低地国家史》,研究荷兰的地理环境和城市景观互相生成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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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浙东沿海的宁波地区为例,在四明山脉和天台山脉夹持中,形成了“山-原-海”的地貌特征,历史上有过大范围海侵现象,与此同时淡水又极易随江河奔泻入海。其特殊的地理形势,使千年不断的水利工程成为区域发展的驱动力,围绕着“用水”与“治水”结成各种相互关联的水利共同体,促进了自然环境向文化景观的动态演进。城乡聚落也是水文化的缩影,衍生出三北地区的塘路聚落,浙东运河的渡口聚落、平原水乡的河街墟市、东钱湖的内湖渔村等,无一不是人类在残酷自然条件下,建造出巧妙无比的适水聚落。

4.社会关系——城乡文化遗产的人居性

这是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中最本质的一个问题,也呼应了本会场的主题。正如刚才武老师所强调的“见人、见物、见生活”,以及当下“人民城市”的重要理念,最终都要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人来体现。社会关系是城乡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基石,其核心价值正源于人的活动在时间长河中的持续塑造,而这种活动始终依托于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强调人居性,不仅仅是指一个地方可以居住,更在于它能否支撑起一种有尊严、有归属感、有活力的生活,城乡文化遗产本质上正是保护这样一套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与生命网络。

第一,是传统村落的社会组织。

美国建筑人类学家拉普卜特的《宅形与文化》区分了“上层的设计传统”和“民间的盖房习惯”,其中乡土聚落的营建过程是下意识地把制度、信仰、宇宙观等在本质上不可见的领域,转化为可见的物质形式。传统村落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探寻无序中的“秩序”,发现无意中的“意义”。

社会组织是传统村落重要的秩序来源。在宁波地区的田野调查中发现了“堂前”这一祭祖建筑,揭开了宁波地区传统村落的“社会-空间”密码,房族院落对应浙东地区历史上“族房两级制”的社会组织,在商业市镇、内湖渔村、古道塘路等不同类型的传统村落中有着同样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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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历史街区的社会温度。

用图底关系分析,当实体建筑布局较密,且面积大于空地时,公共开敞空间得以“完形”,创造出一种连续建筑实体群塑造的“积极空间”。历史街区形态给人的亲切感受在于水平向连续的、具有宜人尺度的建筑群,形成一种“合理的密集”。正是在这种空间关系中,长期营造出一种社会温度。包含了由固定的社群、相似的居所、约定的场所、传统业态及地方习俗等构成了属于内部的熟人社会形态,成为别于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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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街区是活态的、容纳着城市日常生活的遗产,具有鲜明的人居属性。在社会互动过程中,社会与空间互相建构,形成独特的“社会-空间”形态。随着传统生活生产方式的变迁,以血缘为主导的社会关系逐渐向理性化、多元化转变,包括血缘、地缘、事缘等。面对社会经济的变革,传统街区被重新定义新的社会功能,在社会-空间的协同发展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今天借用“社会温度”来讨论山西吕梁地区柳林明清街的日常生活。包括亲缘关系与微杂院,人情关系与非正规空间,乡情关系与信仰空间。

最后,“坚持人民至上”作为价值观,是城乡文化遗产得以保护与传承的重要价值取向,城乡文化遗产的人居属性,决定了遗产与当代社会环境的积极融合,保护传承工作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实现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与民生福祉的和谐统一。

*根据现场报告整理,已经专家审阅

供稿单位: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