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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次试点小地块城市更新

2016-01-11 10:45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市规土委网站公布《2014年第二批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此批计划列出的两个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地块,明确列明按照刚刚出台的2014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政策执行,这意味着深圳市诞生了第一批小地块城市更新的试点项目。

日前,深圳市规土委网站公布《2014年第二批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此次计划涉及更新项目14个,较此前公布的计划草案多出三个项目,其中备受关注的沙河五村即“白石洲旧改航母”项目在列。而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批计划列出的两个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地块,明确列明按照刚刚出台的2014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政策执行,这意味着深圳市诞生了第一批小地块城市更新的试点项目。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更新计划涉及14个项目共计115万平方米。与今年4月15日公布的《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草案)相比,该计划新增了三个更新单元项目,包括南山区沙河街道沙河五村城市更新单元。据悉,沙河五村在3月份的第一批更新计划草案中就包含,但后来因准备不充分等原因缺席正式获批的第一批计划。不过此次公示的该项目虽然约46万平方米的面积不变,但根据公告,其范围已进行过调整。

此次计划中更值得关注的是两个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小地块更新项目,分别是6640平方米的罗湖区莲塘街道的康馨养老院城市更新单元,8566平方米的罗湖区南湖街道的友谊城城市更新单元,分别拟更新为社会福利项目和商业项目。这两个项目此前也出现在第二批计划的草案中,但此次正式获批的计划中备注栏明确注明“按照市政府关于小地块城市更新有关政策执行”。据记者了解,该政策就是5月底出台的2014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而第二批计划中出现的两个小地块旧改项目应是第一批试点单元。

据市城市更新办的相关负责人此前对记者介绍,按照《暂行措施》出台前的深圳市旧改政策,原则上旧改都是成片进行,低于1万平方米的小地块不列入计划。但后来市政府的调研发现,原特区内的确存在小地块城市更新的需求,于是在此次2014版《暂行措施》中特别加入了“试点小地块城市更新”的条款。

不过,政策也对小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的入围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定:一是位于原特区内;二是用地面积应小于10000平方米但不小于3000平方米;三是项目改造类型属于工改工、工改商、商改商和落实独立占地且总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的项目;四是拆除范围用地内土地及建筑物均具有合法手续;五是更新意愿应当达到100%。这些条件均要严苛于大地块的城市更新,住宅类也不能列入其中。

(记者 谭玲娟 江南鸾 实习生涂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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