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法规滞后
建议: 以刚性的法律条文有效推进
国家和深圳市的法律法规中仅对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做了一般性规定,缺乏具体且刚性的法律条文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导致全市立体绿化建设整体推进缓慢。而德国早在1982年就已立法强制推行立体绿化,新加坡和多伦多等城市都先后于近年对立体绿化专门立法。
鉴于此,深圳必须完善立体绿化的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
首先,明确将立体绿化作为再造深圳城市绿色空间,建设生态城市的重大举措,以刚性的法律条文有效推进立体绿化。其次,要梳理和修编各部门(规划、住建、交通、城市绿化等)涉及立体绿化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使其互相配套和有效衔接。特别是应大胆借鉴欧美国家成功的立体绿化公共政策理念和手段(如生态补偿、容积率奖励、雨水费减免等),实施立体绿化建设的制度创新。
此外,要制订适合深圳本地的立体绿化强制性规范及标准,以等同于建筑行业的安全标准水平,规范立体绿化建设,使其成为深圳质量的又一张城市名片。
问题三:投入不足
建议:要建立推进立体绿化激励机制
近10年来,特别是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举办以来,我市的城市绿化总投入很大,但真正用于立体绿化建设的资金比例很小。因此,我市立体绿化建设规模仍严重偏低。特别是在热岛效应明显、建筑能耗偏高的中心城区,立体绿化仍不足以对城市的生态环境产生显着影响。
据统计,截至2010年,我市屋顶绿化率仍未超过1%,中心城区屋顶绿化率不超过2.5%,离产生显着生态效益6%的标准差距甚远。据知,德国平均屋顶绿化率在21世纪初就已超过10%。
有专家指出,深圳要建立推进立体绿化的激励机制,一是政府和社会要共同承担立体绿化的投入经费;二是要依照立体绿化专项规划,制定深圳市立体绿化7年(2014-2020年)实施计划。
问题四:社会参与度低
建议:要提高市民参与积极性
按目前情况看,立体绿化的舆论氛围偏冷,社会认知度与参与积极性不高。因此,各大媒体要加大对立体绿化的宣传, 以各种具体的实例宣传立体绿化的意义和作用,以及立体绿化的法规和技术, 使发展建筑立体绿化成为社会的共识。
绿化植物不用浇水施肥 重点推荐容器种植技术
深圳立体绿化 技术展昨天开幕
昨天,由市城管局主办、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深圳市首届“立体绿化技术展”,在园博园南广场正式揭幕,市内外15家从事立体绿化的专业公司云集,展览面积约2600平方米,展出了屋顶绿化、墙面绿化、层间植物绿化、悬挂绿化等多种立体绿化形式、技术及相关配套产品,这是我市乃至华南地区立体绿化技术领域一次较为系统的展示。
该技术展将一直持续到2015年。市公园管理中心希望将“立体绿化技术展”办成国内外立体绿化先进技术的竞技场,遴选一批技术可靠性强、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技术,使我市的立体绿化从起点就能步入正轨,避免反复和浪费。
在参展现场,记者看到立体绿化行业“一哥”——“铁汉生态”,该公司是创业板首家生态园林上市公司、曾打造出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垂直绿化、深圳嘉里广场垂直绿化等景观,在现场,记者看到了设计独特的模块式垂直绿化、毛毡式垂直绿化、PVC管式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核心技术,领略到如何简单快捷打造出美观大方的立体绿化景观。
昨天,深圳还召开了立体绿化发展论坛(筹)第三次会议,深圳市园林研究中心园林与林业研究所所长谭一凡对即将颁布试行的《深圳市既有建筑屋顶绿化容器种植技术指引》进行解读。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从我市既有建筑屋面的实际情况看,因为荷载限制,简单式屋顶绿化为其首选类型,少量既有屋面可以实施混合式屋顶绿化。同时,因防水等级普遍较低等原因,容器种植是既有屋面改造为种植屋面较佳的选择。
在展会上, 深圳“绿色之舟”公司带来的参展产品让人印象深刻:模块组合式多功能屋顶绿化装置,是容器绿化技术的创新。他们利用模块组合来构建植物种植平台,只需简单安装组合,快速构建成一个整体架空、具有防水、阻根、蓄水、过滤、排水、灌溉、抗风及雨水收集的轻型植物种植基盘,轻松实现建筑立体绿化。
深圳“黄谷”公司开发生产的铺地锦竹草等屋顶绿化植物,也让人过目难忘。这些植物具有耐干旱、无寿命限制、少维护或不维护等特点,可以不用浇水、不用施肥、不用修剪、不用喷药等特点,后期基本不需要维护与管理。适合大面积粗绿化,适用于天台、楼顶、铁皮顶、玻璃顶、斜顶等所有硬质表地面的快速绿化。
一谈到“润和天泽”的立体绿化技术,不少行家都会想到该公司创造性的开发了可供垂直面植物生长的特制培养基,其成功解决了如何为垂直面植物浇水施肥的难题,填补了国内立体绿化行业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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