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绿化法规先行
德国:屋顶绿化可减雨水费
过去,德国曾实行雨水和污水处理费用混合征收。20世纪80年代联邦法要求将雨水费征收办法透明化,即家庭废水排放与雨水排放分别按自来水消费量和非透性屋面的面积分别征收。有屋顶绿化的家庭,按比例减免征收雨水费。这项间接的鼓励政策,在德国被认为是最成功,也是最公平的一项政策。
新加坡:绿化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
新加坡规划局2009年4月27日推出的LUSH项目:所有建筑,凡涉及绿化的部分、公共通道或休闲空间,包括建筑中间层天台、阳台、屋顶等均可以在满足某些条件后不计入建筑楼面面积(GFA)。同时,实行间接的财政鼓励政策,间接的鼓励政策一般涉及多项费用减免。包括建设项目许可费的减免、绿色建筑认证费用的减免、雨水费的减免等。
成都:低于12层建筑顶部须绿化
早在200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建筑层数低于12层、高度低于40米的高层和多层非坡屋顶建筑均应作屋顶绿化设计,且屋顶绿化面积不得小于屋面面积的50%。这是我国最早用行政规章的形式对立体绿化提出强制性要求的城市。2012年成都市屋顶绿化面积约为300万平方米,总量为国内第一。
北京:立体绿化可折算绿地率
北京市2011年7月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最大亮点是:立体绿化可折算20%的绿地率,直接解决了立体绿化最核心的利益驱动问题,也实质性突破了某些国家规范的限制,是我国立体绿化公共政策的一个新标杆。
上海:立体绿化可获节能专项扶持
上海市为了鼓励立体绿化,已启动实施《上海市屋顶绿化面积折算办法》。去年起,《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还明确将立体绿化纳入本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范围,单个示范项目最高补贴600万元,这个《办法》的出台对推动既有建筑立体绿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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