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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体绿化3年“借地”30万平米构建空中绿肺

2014-09-03 16:43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王湛

学习欧美国家经验

亟需就立体绿化立法制定相关政策

在欧美不少国家,立体绿化因其显着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被看作是城市的绿色基础设施,因而得到政府公共政策的强有力支持。与之相比,我国各级政府立体绿化公共政策的制定相对滞后,相关的探索仍相当冷清。因此,不少专家呼吁,深圳要在立体绿化上迈出大步伐,亟需就立体绿化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

事实上,深圳在立体绿化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记者查阅一些资料时发现:深圳新修订过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鼓励通过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增加绿量,规定了屋顶绿化可折算为规划控制的绿化覆盖率,对覆土深度1.5米以上的屋顶绿化可按0.8的系数折算。2008年制定的《深圳市绿色城市规划导则》也作出规定:所有的新建与改造政府建筑必须进行屋顶绿化设计,政府建筑50%-70%的可绿化屋面应实施绿化,一般建筑40%-70%的可绿化屋面应实施绿化。而2007年发布的《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和2009年颁布的《深圳市绿色住区规划设计导则》都明确规定:“可上人屋面的绿化面积占屋面面积的比例应大于50%。”

大力推进

今年每个区要推进1-2个立体绿化样板工程

市城管局园林处调研员丁少江告诉记者,目前深圳一些建筑也开始注重立体绿化,比如新建的深交所室内室外都进行了立体绿化,尤其12层更打造出一个面积为16000平方米的立体绿化带;福田中心区的市民广场南区的中轴线附近打造的立体绿化带,一直延伸到会展中心,蔚为壮观。目前,前海一些建筑的设计也融入了立体绿化概念。

深圳立体绿化亟需“深圳标准”。据悉,今年深圳首先在学校、医院、政府办公大楼推进立体绿化,每个区要推进1-2个立体绿化样板工程,日后深圳还将就立体绿化进行立法。目前,深圳即将颁布试行《深圳市既有建筑屋顶绿化容器种植技术指引》。

面对着未来深圳轰轰烈烈的“造绿行动”应该搞什么形式的立体绿化?这也是深圳相关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不少市民提出,立体绿化不仅包括屋顶绿化、墙面垂直绿化,也包括阳台、柱体、斜坡、棚架、围墙、立交桥等绿化形式,有复式的,也有简式的。不同的立体绿化形式有不同的设计要求。各个区要因地制宜,首先要摸清底数,掌握全区有多少地方适合搞立体绿化。同时,必须结合气候条件,尊重客观规律,宜复式则复式,宜简式则简式,宜垂直就垂直,宜屋顶就屋顶,物尽其用。

规划缺位、法规滞后、投入不足和社会参与度低

立体绿化几大阻碍待扫除

目前,深圳正在积极推进立体绿化事业,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深圳立体绿化事业依然存在规划缺位、法规滞后、投入不足和社会参与度低等问题。业内人士称:扫除种种阻碍,深圳立体绿化将真正迎来“春天”。

问题一:规划缺位

建议:将立体绿化纳入绿地系统规划

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虽然也涉及立体绿化,但对城市绿色空间的综合规划不够,特别是立体绿化的形态布局不够明确。加上缺乏城市设计环节,导致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没有明确的规划目标,立体绿化项目的实施也缺乏相应的规划依据。因此,一方面是新增绿地面积严重短缺,另一方面却是大量宝贵的城市空间资源被舍弃。

据专家考证:一般七层以下的建筑外墙、阳台和屋顶面积的总和超过建筑占地面积的三倍。以深圳全市约200平方公里的建筑占地面积计算,深圳的立体空间资源将超过600平方公里(还不包括立交桥和人行天桥等空间资源),相当于我市已开发土地面积的60%多。按2009年统计,我市光是建筑屋顶面积就已接近200平方公里,单工业厂房屋顶面积一项就超过80平方公里,这是一笔何等巨大的空间资源。

业内人士认为,必须加强立体绿化规划的引导作用。一是要结合我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将立体绿化纳入绿地系统规划,并与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有机衔接;二是要制定我市立体绿化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按照再造城市绿色空间,建设生态城市的要求,提出立体绿化的形态布局规划,和分阶段推进的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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