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安全韧性主要体现为城市的抗风险能力,即面对各类灾害时的预防、响应和恢复能力,或者说是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能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2024年7月底,国务院印发的《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四项重大行动,其中第四项就是部署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由此可见,党中央国务院把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摆在重要位置。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推进并取得重大进展。2023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提升至66.16%。与此同时,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虽然我国城市发展成就显著,城市安全韧性仍是城市发展中的短板弱项。一些城市在灾害面前手忙脚乱,甚至付出财产损失和生命代价。因此,加快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成为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当务之急与现实需求。
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的工作极为复杂,涉及方方面面。梳理影响城市安全韧性的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城市综合管廊、重要管线以及老旧小区的房屋与公共设施陈旧老化;二是城市建筑格局紧仄密集,交通脉络分割阻隔;三是项目建设层层转包,导致资金不足而形成“豆腐渣”工程;四是应急基础设施短缺和防护效用不佳;五是专业知识缺乏造成违规操作;六是管理工作不扎实,导致监管不力或处置不当。
应该看到,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无论自然环境还是社会环境,面临的安全风险都更加严峻复杂。气候变化等带来地球生态的一系列改变,大大增加了自然灾害发生的种类和强度;经济社会活动的复杂化演进,导致意外风险和或然因素不断增加。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的工作愈加重要,也更加艰难。做好这项工作,必须站在更高的位势审视风险、提出对策。
基于对城市安全韧性主要影响因素的分析和应对风险实践的经验总结,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认识:其一,城市安全风险的直接导致因素是物,但背后却牵涉到人,人的背后则直接关联着体制和利益。其二,提升安全韧性不能就事论事,需要统筹把握、多措并举;面对问题不能扬汤止沸,需要斩根断源、釜底抽薪。
概括地说,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需要人物一体、标本兼治、工程行为与体制创新联动,以系统思维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提高安全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的意识,必须把应对风险、维护安全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摆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进行谋划。要有安全重于泰山、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记“百年艰辛、毁于一旦”“小漏不堵大堤溃毁”,做到警钟长鸣、常备不懈,坚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持续不断排查安全隐患,持之以恒开展安全保障建设。
加强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保障项目建造。以城市燃气、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安全工程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交通、通信、水利、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大力推进“平急两用”项目建设,提高设施、模式、体制等的接驳程度和切换效率。
优化建筑格局。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构建城市建筑风险化解的支持能力和安全疏散水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管线更新和房屋加固,加强配套与适老化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按照城市标准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行“多中心+功能组团”的城区建设模式,实行“住宅+公园”的社区建设格局改造;借助老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转型,改善商用建筑和住宅小区过度密集的状况;以优化主城区功能定位为抓手,带动城区总体建筑格局的改善,强化城区间的分工、配套和联动。
夯实科技支撑。加强对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演进和破坏模式等的系统研究,把握其中的规律性特征,提出相应的基础性化解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强化数字赋能,构建良好的智慧系统,以数字化智能化提升风险预测能力、应急响应能力、精准管控能力和救援恢复能力;推进安全软件的开发、安全装备的生产、安全产业的发展,为城市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坚实手段和平台支撑。
强化体制约束。以压实责任、从严监管为导向,建立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清晰划分部门与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健全追究制度,促进各项安全管控朝实、深、细、快、久方向推进;完善政绩考核和干部任用制度,把安全状况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招投标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工程灾害风险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终身追责制度,防止层层转包、名实不符;强化工程设计、建设、使用全过程监管,杜绝伪劣工程的产生。
促进全民行动。全体市民是防灾抗灾的主体,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的根基在人民。加强教育,实现人与自然、人与城市良性互动的格局,减少自然风险特别是突发灾害孕育爆发的机会;加强公共安全宣传,通过各种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培育和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市民安全意识和应对安全风险的自救互救能力。鼓励广大市民自觉行使监管职责,推动政府部门和专业单位积极扎实做好城市安全工作。
(作者:范恒山,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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