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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推进“多规合一” 创新城市治理

2016-04-05 09:45 来源:《厦门日报》

近年来,厦门决策者以特有的勇气与睿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有力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提质增效。这其中,“多规合一”工作成为厦门“新常态”下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上周,“深化改革看厦门”走转改大型主题采访活动把“多规合一”工作作为首个采访专题,组织记者深入一线调查走访。

一张蓝图  构建理想空间

清明小长假,海沧大屏山公园内游人如织。人们在“雾森系统”打造出的奇境中漫步,在风景如画的环山休闲步道上徜徉的时候,大多并不知道,这里几年前曾经要规划建设一座星级酒店。

星级酒店选址在大屏山的半山腰,建成后可俯瞰厦门岛。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这块土地都是作为建设用地的,项目的实施似乎不存在障碍。

然而,在“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上,项目用地却与生态控制线产生了矛盾——它处在“一张蓝图”划定的981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线内。经过协商,酒店项目被取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应作了调整,这才有了如今一个完整的大屏山公园,成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多规合一’不是一个规划,而是一项规划协调工作,是要形成一个最大公约数,制定一个大家都必须遵守的空间规划秩序。”市规划委规划处处长施大茂介绍。

那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林业、市政、环保、水利、海洋等等这么多涉及空间的规划,该往哪个方向统一步调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李晓江认为,厦门的“多规合一”工作之所以取得成功,并走在全国前列,首先得益于它有一个良好的顶层设计,为城市构建了一个理想的空间形态,确定了空间发展战略,统一了思想。这是其他城市所没有的。

李晓江所说的顶层设计是《美丽厦门战略规划》。2014年3月,厦门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规划、国土、发改三部门为牵头单位,在全国率先实践“多规合一”,首要任务就是在《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引领下形成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一张蓝图”,让各种规划在“一张蓝图”上达成“共识”,不再各说各话。

《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厦门市“多规合一”提供了“合”的方向,奠定了“一”的基础。

一个平台  再造审批流程

3月30日上午,记者走进市行政服务中心。一进大厅,就看见东侧立着一块电子触摸屏。屏幕上,并联审批的办事指南被专门单列出来,格外醒目。

步入三楼的“‘多规合一’建设综合服务厅”,只见这里设置了两排共30余个业务窗口。整个服务大厅的人并不多,等候区的两排座椅几乎全都空着。与过去不同的是,这里的窗口不是简单地按照规划、国土、发改等部门设置的,而是按照建设项目的审批阶段跨部门设立的。

“以前每个窗口都排着很长的队伍,因为按照过去的审批流程,项目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都要递送材料,一个窗口要跑好几遍,来回审批”。记者在采访时遇到了黄华昌,他是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来为一个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黄华昌说,多规合一平台建立前后,对代建单位来说,申报审批工作变化巨大。以施工图审核阶段为例,过去串联审批时一个项目要准备的施工图材料足有十几公斤重,装到大袋子里,要两个壮小伙来抬。现在实行并联审批后,只要提交一份材料就可以了,材料的总量只有过去的五分之一。更重要的是审批效率大大提升了,过去一个项目走完所有前期审批流程,顺利的话也要大半年,现在全部流程走完只要三四个月。

厦门“多规合一”最大亮点在于通过“一张蓝图”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市“多规合一”审批平台协调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秀荣介绍,2014年6月,我市启动“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工作,2015年新流程全面运行。作为市委、市政府集中对外的审批服务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以项目业主需求为导向,着眼于跨部门业务的整体优化,构建建设项目审批新流程,实现了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各审批部门网上并联协同审批,审批信息实时共享,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

“改革改到了痛处,并联协同审批倒逼部门主动放掉该放的权,但又要积极管好该管的事”,市规划院副院长谢英挺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规合一”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审批流程从方便管理部门转变为方便申报者,真正实现了减政府权力的“痛”来换得企业、群众办事的“爽”。

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多规合一”工作还处在播种、育苗的阶段,而在厦门,这项工作已经结出了甜美的果实。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我市共有852个项目按新的审批流程在“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和建设审批信息管理系统上运行。我市的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成效显著。2015年全市258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61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23%,超额完成投资22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6%,高出全国10.8个百分点。

率先立法  提升改革成果

2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代表在审议时指出,草案关于空间规划编制的要求,是为“多规合一”的底线思维提供法律支撑,明确保护空间和建设空间,将城市发展从过去的无限蔓延式转向精明发展、紧凑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市人大正在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预计4月底将进行第三次审议,若通过,很快就将进入实施阶段。届时全国第一部推动“多规合一”改革,加强“多规合一”有效管理的法律法规将在厦门诞生。

据介绍,《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共五章三十六条,分为总则、空间战略规划、建设项目生成与审批、监督与责任和附则。

据了解,厦门市率先在全国实行多规合一立法,明确了多规合一管理体制,规定了市区人民政府、多规合一协调机构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此外还明确了空间战略规划也就是“一张蓝图”的法律地位、编制要求、审批程序和修改条件,突出了它的统领作用。它还兼顾多规合一改革的稳定性与前瞻性,在制度设计上为多规合一下一轮改革探索预留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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