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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的挑战与出路

2014-10-17 09:20 来源:重庆规划院

国外经验

突破“城中村”改造面临的土地利益分摊困境,需参考国外“城中村”改造经验,引入“市地重划”、“区段征收”和“增值溢价捕获”等政策工具,以实现多方利益分摊的长效机制。

“市地重划”指根据城市发展的趋势,将城市计划区域内或城市边缘、杂乱不规则的地形地界和畸零细碎的不利于经济使用的土地,在一定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加以重新整理、交换分合,并配合公共设施的兴建如修建道路、公园、广场等,使得各块土地成为大小适宜、现状完整、划分清楚的地界。然后分配给原来的土地所有人,促使城市土地成为更加经济合理的可利用地块,其改造经费由土地所有权人负担,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区段征收”指综合性的土地改良措施。政府就一定地区内的私有土地全部征收,重新加以规划整理开发,兴建必要的公共设施后,一部分由土地所有权人按一定比例收回,一部分由政府让售给公共设施使用,剩余土地则公开出售。“区段征收”与一般的征收不同,强调重新对土地进行规划整理,而且可以以现金或等值土地等价补偿,由被征收户主选择。

“增值溢价捕获”指政府通过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使周围地价上升,有权分享这部分土地增值的利益,分享比例通过多方公平协商确定。在土地产权明晰的制度前提下,“市地重划”提高了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使“城中村”土地大幅增值,而“区段征收”和“增值溢价捕获”在保证失地农民自愿获取“城中村”改造利益的同时,又能够实现地方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财政收支平衡,因此可实现失地农民、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之间多方利益公平获取。此三者为构建“城中村”整体改造框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工具。

“土地—财税—户籍”整体改造新框架

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户籍制度改革,重塑与户籍相关的社会福利分配,可从制度上解决“城中村”改造后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同时,也能解决流动人口在“城中村”改造后的住房成本上升问题。

“城中村”改造后,因曾起到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角色的“城中村”房产的消失,失地农民将面临再次“失地”;同时,流动人口“支付得起”的“城中村”住房的消失,使其面对价格更为高昂的商品房,直接提高了他们在城市的生活成本。

处理这些遗留问题,有赖于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城中村”失地农民的市民化,包括解决原居住在“城中村”的流动人口住房问题,他们将与本地居民同享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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