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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历史城区保护中推广有机更新理念

2016-10-10 10:04 来源:中国政协网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987号

题    目:关于在历史城区保护中推广有机更新理念的提案

第一提案人:单霁翔,赵秀君,赵葆秀,徐利明,夏潮,高云,林文增,范迪安,赵本山,周予援,覃志刚,董保华,詹祥生,袁靖,谭孝曾,高洪波,赵汝蘅,席强,梅葆玖,唐栋,孙萍,石汉基,方鸣,叶少兰,吕章申,冯远,苏士澍,李修松,樊锦诗,王立军,王文章,余辉,何香久,张廷皓,陈力,阿拉泰,李士伟,朱世慧,李胜素,励小捷,杨承志,陈晓光

承办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通过维护加固老建筑、改造利用旧厂房、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文件中所提出的“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对于历史城区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有机更新”理论,是吴良镛教授针对我国历史性城市进行长期研究,总结国际城市发展的经验教训,结合北京历史城区保护的实际而提出的。20世纪70年代末期,吴良镛教授在组织开展北京什刹海规划的研究时明确提出了“有机更新”的思路,主张对原有居住建筑的处理根据房屋现状区别对待。即:质量较好、具有文物价值的予以保留;房屋部分完好的予以修缮;已破败的予以更新。上述各类比例根据对规划地区进行调查的实际结果确定,同时强调历史城区内的道路保留传统街坊体系。

在1987年开始的北京菊儿胡同住宅工程中,“有机更新”的思路得到进一步实践,并取得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吴良镛教授在对这一实践成果进行归纳时指出:“所谓‘有机更新’即采用适当规模、合适尺度、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不断提高规划设计质量,使每一片的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这样集无数相对完整性之和,即能促进北京旧城的整体环境得到改善,达到有机更新的目的”。随后“有机更新”理论在苏州、济南等历史城区保护中进行应用,作出一些有益的拓展。

“有机更新”理论丰富了历史城区保护与更新的理论成果,其核心思想是主张按照历史城区内在的发展规律,顺应城市肌理,按照“循序渐进”原则,通过“有机更新”达到“有机秩序”,这是历史城区整体保护与人居环境建设的科学途径。这里所说的“更新”是指在保护历史城区整体环境和文化遗产的前提下,为了满足当地居民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必要的调整与变化。这里所说的“秩序”是指建立起既有利于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特色,又有利于维护原有社区结构的住宅产权制度,依靠社会资金以自助力量为主,进行日常维修和小规模整治的机制。

针对一段时期以来,城市建设中普遍采取大拆大建方式,致使众多历史街区、文物建筑、传统民居大量消失的严峻形势。吴良镛教授认为:旧城整治应避免“运动式”的更新。“运动式”的更新指一次投入,按照“一次到位”的标准进行“推平头式”大规模改造,即通常所称“大拆大建”方式,这不符合旧城保护“有机更新”的原则。避免传统运动式的“大拆大建”,可以给历史城区内居民一个稳定的预期,使物质形态健康的转变和社会形态有序的转型结合起来,实现对历史城区保护和价值的追求。

“有机更新”理论鼓励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的历史城区更新方式,即根据城市与建筑空间发展的小尺度、多样性、有机性和整体特征,对历史城区现状中存在的许多复杂问题进行具体细致的分析,在整体统一的原则下,通过灵活机动的处理方法,解决各种问题,在保持城市渐进发展的过程中,提高人们的生活环境质量和最大限度的保护历史城区的历史人文环境和风貌特色。内容包括:居民住房条件的更新、改善,传统居住区的就业、生活与工作环境的改善和提高,历史城区中商业街区的复兴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历史城区的魅力来源于不断的文化生成和延续的有机生长过程。历史城区长期作为居民生活空间,应包括两方面内容,即物质形态和文化生活等精神形态。历史城区的变迁,需要时间与文化的积淀,只有采取“有机更新”的机制,才能有效地保护和恢复历史城区风貌。历史经验告诫未来,在历史城区的更新过程中,必须注意保护赖以生存的传统特色,注意保护人们熟识的街巷格局,注意保护历史空间尺度和民居建筑,这些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于环境的精神需求,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小规模、渐进式、微循环的改造方式,在保护实践中具有明显的灵活性。这种改造方式与“大拆大建”的大规模改造相比,在改造的目的、改造的主体、资金筹措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区别。它有利于保护历史城区的文化环境,有利于居民对改造的积极参与,有利于减轻改造带给政府的经济负担,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在保留历史城区传统风貌、街巷肌理和传统建筑的基础上,改善当地民众居住条件,既使历史城区得到整体保护,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当地民众居住条件,使这些历史城区真正成为宜居社区。

完整的历史城区往往体现出时空连续性和文化延续性。历史城区体现出来的文化延续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文化魅力,来源于稳定延续的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形态,包括社会组织结构、社会网络结构和传统的生活居住等形式。积极稳妥的更新模式应该是适合当地具体社会经济状况的、充分听取公众特别是当地居民意见的、循序渐进的、注重差异化和分散化的更新模式,而不是主观和强制性的、一厢情愿的、过于刚性的、“一刀切”的集中拆迁改造模式。应探求“有机更新”的新途径,以自助力量进行小规模整治与改造。

城市的新陈代谢,是一种逐渐的、连续的、自然的变化,应遵从其内在的秩序和规律。历史城区是特殊类型的文化遗产,也是广大民众日常生活的场所。历史城区的保护,必然是个动态过程,不可能冻结与某一时段。历史城区保护的成果应惠及全体民众,通过加强传统民居建筑维修,完善生活基础设施,改善社区生态环境等措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历史城区的吸引力。“有机更新”理论不仅积极探索新的城市设计理念,并且努力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运用到历史城区保护与更新的实践之中。

为此建议:当前应及时转变大规模“旧城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的旧有模式,在历史城区保护中推广“有机更新”的理念,抢救已留存不多的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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