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30年,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对象数量持续增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力度不断加大,有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保护传承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力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到 2035 年,保护名录实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整体保护,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多方参与、协同高效的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深度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附件:
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与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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