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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形象的创新与传承

2014-12-26 08:49 来源:《凤凰周刊》 作者:石 楠

如今大家对环境品质的要求高了,对城市特色、建筑形象的批评多了,一些造型较为奇特的建筑频频成为评论的焦点,网民们总结出“十大丑陋建筑”等,各种吐槽在网上流传。业内人士忿忿不平,认为城市和建筑形象怪诞的原因不在于专业技术,而在于决策机制,在于决策者个人的审美情趣,在于社会对创新的包容程度,并且列数古根海姆博物馆、朗香教堂等著名建筑,说明国人缺乏欣赏水平。

其实,伴随着消费社会的来临,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商品和服务消费,进而转向空间消费,空间从一般的活动载体,变成了消费的对象。因此,城市空间是否有特色、建筑空间是否有个性,本身就是形象消费的因素。而信息社会的快节奏,促使民众的消费情趣悄然变化,求新、多变、猎奇、体验等成为消费者新趋势,或恋旧怀古,或异国情调,消费潮流中透出浮躁与不安。各种复古风格、民国范儿的建筑或街区,各种西洋名儿乃至“八国联军”的特色定位,风靡全国。这种市场风向标客观上激励着建筑师、设计师挖空心思追求新、齐、特。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领导急功近利,抢眼球,希望通过标志性建筑,反映任期政绩。这都促成了当今各种奇特建筑大行其道。

客观地讲,审美是很个性化的主观感受,一幢建筑很难让所有人满意。不过这当中还是有一些规律可循的。

首先必须承认,无论是技术、理念,还是建筑形式,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源泉,也是民众的基本需求。一方面大家讨厌丑陋的建筑;另一方面,大家对千城一面的批评从来没有停止过。历史地看,能够保留至今的建筑,不少都是那个特定时期有所创新的建筑,大量平淡无奇者都湮灭在历史演化中;从国际上看,即便是教堂这类宗教建筑,也在不断创新形式。因此,不能因为出现了个别新奇的建筑造型,就把建筑形象创新一闷棍打死。

其次,讨论建筑形象,不能脱离建筑功能。要的是外在表现与内在功能的完美结合,而不能完全摆脱功能去追求形象。一些造型奇特的建筑或许能够赢得一时赞许,但在日后使用中,难免成为用户批评的对象。从规划角度来说,建筑的功能还需要更广阔的视野。比如,很多体育设施由于造型新颖为媒体和民众追捧。而一旦赛事过后,往往难以为继,纷纷转型为家居市场、超市卖场等。另一方面,日益兴起的广场舞、健身热,却难觅合适的场地。与其倾力打造一个风光一时的大型标志性建筑,何不多修些老百姓身边的小型绿地广场。

区位问题也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再怪诞的建筑,放在世博会里,谁都觉得可以接受。而同样的建筑建在历史街区,必然会招来口诛笔伐。不少很好的建筑造型,往往由于选址不当,与周边环境不能相得益彰,反倒衬托出建筑造型的夸张,而饱受诟病。高明的建筑师,不仅知道如何强调建筑本身的个性,更知道怎样充分利用周边的环境资源和场地特色,塑造出最佳的整体效果。

还有成本问题。假如是私人投资,大家最多讥笑业主没有品位,甚至可以批评其破坏了城市景观这个公共物品。不过,如果是公共投资,情况就不同了。不能为了标新立异就无视因此造成的成本上升,公共投资不应该成为怪诞形式的试验田。

如此看来,建筑的问题,不只是建筑本身的问题,而是需要从规划角度加以统筹协调的事儿,这需要我们做好城市设计。我们提倡创新,但并非刻意求变,也不能失去理性。即使不是公共投资项目,决策者和建筑师也要考虑与环境的协调和历史的传承。用句广告语:别只顾着自己,却忽略了别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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