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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自贸区落定:新增七地均打地方特色“改革牌”

2016-09-02 09:54 来源:中国建筑新闻网

8月31日,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入围省份终于敲定。在首轮独家城市、次轮新增三个沿海省市之后,新一轮7省份的试验区格局分布图——沿海2个,中部2个,西部3个。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这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

七个新设自贸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新增七个自贸区均打出地方特色“改革牌”

与上海、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综合性改革不同,新增的七个自贸区都打出了更具地方特色的“改革牌”。

——辽宁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浙江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

专家分析,沿海两省,其中辽宁承担东北经济破题之任务,开放和改革的龙头意义重大;浙江即舟山自由港战略,新加坡港等自由港或许是不错的借鉴。

——河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的要求,着力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

——湖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发挥其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中部二省,河南重点落笔交通和物流二字,物流是亮点;湖北主要突出产业转移、产业升级乃至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之重任,产业是特色。

——重庆市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四川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陕西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探索内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

西部三省(市),均围绕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展开,向西开放是重点使命。川渝均是向西开放的门户、内陆开放的高地。其中重庆还是支点及连接点。陕西同为内陆开放高地,布局一带一路上的中亚及东欧经济合作及人文交流可能会是重点。

上述改革要点,既有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地方特色浓厚的内容,也体现了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对接。

高虎城说,下一步,商务部将尽快会同相关省市和部门,研究完善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履行必要审核程序后实施。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李光辉表示,七个自贸区所在省市在各自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以及吸引外资方面较为突出,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设置不同的改革路径,体现的是区域战略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考虑,能够达到探索改革深化路径、转型模式、培育构建主导产业提升竞争力的效果。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表示,新自贸区试点内容更加专业,可以理解成“1+X”架构,在法规调整、负面清单、体制机制改革、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等统一要求下,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的改革试点,使制度创新更加深化,增加地区的适用性。

正在推进的12个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不能忽视

按照此前的统计,今年共有21个省市(自治区)提出申建自贸试验区。其中至少有16地已经将申建自贸试验区明确列入2016年工作计划中,不少省市加快了申请计划。但最终确定的只有七个,而此前呼声较高的广西、江苏等地不在名单之内。

需要指出的是,新自贸区名单之外的江苏、广西等地,都承担着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的任务。

多位分析人士表示,除了7大自贸区外,也不能忽视正在推进的12个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两者在布局上只在部分省市部分重叠,可以共同看做是中国对外开放改革的两个轮子在共同推进。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和自贸试验区是两条线,各自推进,二者应该说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又各有侧重。

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则认为,此次公布的时间点选在G20召开前夕,新自贸区和开放型新经济试验区进一步显示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和部署。从七个新的自贸区和12个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布局来看,显示 “十三五”期间开放型经济改革的整体布局更为全面。

复制推广经验 大胆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个自贸区的设立,与四大自贸区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关系密切。

高虎城表示,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也取得了相应的改革成效。

其中,自贸区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成效明显,金融开放创新举措稳步推出,严密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差别化的功能举措也不断推出。

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受到境内外投资者欢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联合评估显示,82%的受访企业反映营商环境进步明显,95%以上的企业看好后续发展;有关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企业对自贸试验区政府部门服务效率、企业设立便捷度、办事透明度等都打了高分。

“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是自贸试验区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自2013年以来,自贸试验区不断产生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复制推广。

第一种是集中推广,包括: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推广了34项试点经验;2015年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投资、贸易、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选取了8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映好的做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政府智能化监管服务等,作为“最佳实践案例”印发供各地借鉴。

第二种是各部门自行推广,各个部门对看得准、效果好的试点经验,及时在全国或部分地区复制推广。

第三种是地方推广,4省市高度重视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积极宣传、主动发布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不少地方也主动向4省市取经。近期,商务部又会同有关单位,总结了新一批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正在履行报批程序准备向全国复制推广。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自贸试验区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具备了复制推广的条件。

上海浦东新区区委书记、自贸区管委会主任沈晓明此前表示,两年多来,上海自贸区在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创新和政府管理等领域,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础性制度和核心制度不断形成。

李光辉也表示,经过此前运行,四大自贸区在体制机制创新、贸易监管、投资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在原来总结经验基础上,七个自贸区进一步和实际结合,发挥区域优势进行先行先试,能够起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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