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就我国支持创新的学术氛围还不够浓厚、科学研究自律规范不足、学术不端等焦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思路和举措。
《意见》指出,优化学术诚信环境,树立良好学风。坚持道德自律和制度规范并举,建设集教育、防范、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完善科研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查看详情】
为进一步落实《意见》精神,优化学术环境,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联合36家媒体单位就学术论文“一稿多投”问题作出共同声明:
共同声明
论文投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术道德以及期刊投稿启事的约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科技论文的原创性贡献,维护城乡规划及相关学科学术研究和科技出版的正常秩序,建设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经协商一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作出如下共同声明:
一、我们认为,在期刊规定的审稿周期内,作者在期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同一篇论文或者主体内容基本相同的稿件,投向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正式刊号、书号的出版物试图发表的行为视为“一稿多投”。
二、我们尊重作者、编委、审稿专家的劳动,严格依法保护作者和期刊对科技论文拥有的著作权。
三、我们提倡学术道德和规范,坚决抵制一稿多投的行为。
四、对确认无误的一稿多投行为,我们将共同采取以下行动:
1.立刻撤销该稿件在本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期刊的录用资格和在审资格;若已经正式发表该稿件,由期刊撤销该稿件;
2.5年内停止刊发该稿件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论文;
3.要求稿件作者赔偿期刊为其稿件支付的审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就该稿件存在的一稿多投问题通知投稿作者所在单位,与各单位共同建设良好的学术环境;
5.在委员会内部建立一稿多投作者清单,对该稿件作者所在单位的来稿进行标注,并告知会议论文收录机构、基金资助机构;
6.督促该稿件作者履行因其一稿多投产生的法律责任。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共同声明媒体单位
(按照刊名拼音顺序排列)
《北京规划建设》、《成都规划》、《城市》、《城市地理+城乡规划》、《城市发展研究》、《城市观察》、《城市中国》、《城市规划》、《城市规划(英文版)》、《城市规划通讯》、《城市规划学刊》、《城市交通》、《城市 空间 设计》、《城市情报》、《城市问题》、《城市与规划》、《城乡规划》、《重庆山地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凤凰品·城市》、《规划评论》、《规划师》、《国际城市规划》、《建筑学报》、《江苏城市规划》、《廊坊规划研究》、《辽宁城市规划》、《南方建筑》、《人类居住》、《人与城市》、《上海城市规划》、《西部人居环境学刊》、《现代城市研究》、《小城镇建设》、《云南城市规划》、《中国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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