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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建设

2018-04-18 11:17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城市公共空间是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空间,集观演、休息、娱乐、健身、餐饮、文化等为一体,是人们社会生活发生的舞台。

本期政策建议专栏分析了我国现有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人性化城市公共空间的再认识,并且给出了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对策建议。

2016年召开的联合国“人居三”公布的《新城市议程》提出“将公共空间作为城市规划的核心要素”。城市应当着力优化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的活力与魅力,通过公共空间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交往等活动场所,让大家能够更均等地享受城市生活带来的美好与快乐。充分体现城市的人民性。

城市公共空间是一个多层次、多功能的空间,集观演、休息、娱乐、健身、餐饮、文化等为一体,是人们社会生活发生的舞台,城市公共空间不仅仅是让人参观的,而是供人使用、让人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它的实质是以参与活动的人为主体的,强调人在场所中的体验,强调人在环境中的活动,强调场所的物理特征、人的活动以及含义的三位一体的整体性。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公共空间对于城市居民的作用越发显得重要。

一直以来 ,我们常常把眼光放在设计“做什么”的问题上,即如何做好一个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设计问题,而极少去研究设计与人的价值关系以及设计对人的意义。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建设,是从人的尺度、人的行为、人的心理出发,为社会公众提供人性化、人文化、个性化的城市公共空间。

一、我国现有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代城市的大规模扩张和肆无忌惮的大规模更新,造成了城市空间环境的大破坏,如整体形态的粗滥、尺度的失调以及社会意义的丧失等等。世界各地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迅猛的都市化过程,换来的却是“千城一面”毫无特色的城市空间,其设计过程大都忽视或否认街道、广场和其他户外活动空间的重要性,忽视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缺少对人的关怀,其突出的表现就是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的缺失。

有的城市为了树立城市形象,无视地理气候条件,在市中心开辟大尺度的草坪和硬质广场;还有的城市为追求经济利益,盲目地打造商业步行街,导致道路交通系统一度混乱;种种现象出现使得城市的人居环境不能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达到协调改善的目标,休闲空间不能真正满足人休闲活动时对空间的舒适体验要求,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发展与更新。

二、人性化城市公共空间的再认识

(一)可意象的城市公共空间。可意象的城市公共空间体系就要求空间体系的层级清晰,结构完整有序;个体空间在整体体系中的定位明确;整体环境能反映城市的特色。例如巴黎主要的城市级公共空间在空间上互相关联,形成了两条明显的轴线。可意象的空间一般边界清楚明确,边界内外在色彩、质感等方面有显明的区分;具有良好的封闭空间的“阴角”;闭合的边界(空间的轮廓线)呈一定的图形关系;构成边界的元素(如建筑物)在高度、形式和材料上统一、协调,有相似性、连续性和闭合性等特征。

(二)符合人的行为心理的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要兼顾私密性和公共性两方面的需要,但很多情况下私密性活动和公共性活动之间并无截然的划分标准。出于需要,人们会在公共空间从事私密性—公共性程度不同的活动,并形成相应的行为场景。同时,城市中应该在各种人群能方便到达的地方设立小型的公共广场和其他活动中心,以便满足公众互相接触交往和参与公共活动的需要。这类开放型空间不需要太大,大而无当反而会显得空旷与荒凉,一般位于城市中心区,到达和进入安全方便,活动中心设施应具有互相配合、支持的多种功能,以便为不同群体提供公共生活方面的良好服务。另外,由于人的个体行为差异、各种人群的需要不同,不同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体现出特定人群的自发性行为习惯。

(三)体现社会文化心理的城市公共空间。城市公共空间的社会文化涵义,一是靠环境的创造者,在他创造环境的将历史、文化、生活和具有象征性的人文要素在人其中,赋予环境以一定的社会属性,使环境含有一定的意义,并对观赏者和使用者施加刺激和影响;另一方面则依靠观赏者和使用者根据自己的文化素养、审美意识、当时的心境,以及环境的中介启迪而对环境产生—定意义上的理解。

三、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城市公共空间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于“以人为本”的设计观念,从城市规划和城市公共空间结构的角度出发,对城市公共空间的人性化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注地理气候环境,注重可持续发展

公共空间在体现人性化设计应该结合各个地方气候特点,地域风格的影响。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气候特点,因此,对应的他们的公共空间设计就要具备相适应的特点。在北方,空气干燥,气候寒冷,公共设施在材料上多采用有温暖材质感的木材,色彩偏向鲜艳醒目,可以调剂漫长季节中单调的色彩感。让人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心理舒适,心情开朗轻松而愉快。南方潮湿雨水多,选用材料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色彩多运用的明亮色彩。

(二)珍视城市文脉,赋予空间场所精神

公共空间应当体现一个城市的文化内涵,反映当地居民的人文精神。公共空间设计不仅仅满足于功能设置,更重要的要体现出当地民族风情。中国地域面积大,多民族的基本国情,不同民族在他们的发展中形成自己独有的公共空间的风格特点。北京胡同,四合院;西北黄土高原的窑洞、淮南水乡的粉墙黛瓦、福建的客家土楼,在这些不同风格的区进行公共空间设计时,一定不能破坏当地风格,在进行公共空间设计要充分结合到建筑整体风格,抽取隐含在其中的形态、色彩、文化等要素,再运用到人性化的公共空间设计中。整体考虑当地的建筑风格形式和公共空间的设计。

具有一定历史沿革的城市中往往留存一些旧建筑旧街区,这些保护建筑、保护地段以及大量旧建筑及其环境都是该城市的历史见证。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应很好地发掘和利用这些宝贵的人文景观资源,将其建设成为旅游景点和市民文化生活基地。特别是对于外地的观光者来说,寻求各地景观信息中的历史性、地方性差异,是最有刺激性的。在保护与开发利用这些历史遗存中,值得注意的是保护它们的历史信息不受破坏,对其周边环境须加以控制,以延续城市的传统文化特征,突出城市、城区的个性。

(三)以人为本,符合大众的感官特征和尺度要求

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感受作为基本出发点。时时思考什么是市民大众的需求以及如何满足他们的需求等根本性问题,并通过设计实践尽力予以解决。在规划设计中,以下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l.尽量创造条件使人们可以自由参与其中

通过一定的参与和情感介入,使自身的行为与环境有机结合,从而显示自身的价值,这种身入其境的体验是最生动的人性表现。

2.领域的界定

领域感是人要求界定自身活动空间范围的本能,个人、家庭的私人活动和社会群体的公共活动均发生在与各自领域相对应的物质空间中。设计中可通过空间适度围合,形成可以加强使用者的安全感和领域感的积极空间。这要求人们积极发挥空间构成元素的作用,不是将它们堆砌在空间之中,并注重构成元素在城市中的空间关系,增强空间层次性和空间识别性。

3.把空间的边缘部分作为设计重点

尽力提供阴角空间、袋状空间或中介空间,公共场所的活力和生气往往由边缘空间中引出。

4.强化精品意识,在细部处理上精雕细刻

良好的细部能直接提高城市生活的质量,它包括:空间的体量和形态、料的质感、色彩,设施的尺度、地面的标高和铺装、小品的形式等硬质景以及绿化、服务设施配置等软质景观。比如尽量多地保留树木的浓荫,提供供人休息的座椅,在座椅附近设垃圾箱,为残疾人设计无障碍设施等等。

(四)创造积极空间,增强公共空间的舒适性和吸引力

城市公共空间所提供的高度的人际直接接触的机会是任何现代通讯技术所无法替代的,因而保证城市公共空间系统的质量,提高其效率,是城市间开放空间吸引人气的重要手段之一。

首先要增加活动空间的安全性和易达性,让街道和广场回到步行着时代;改变街道和停车场对城市步行空间分隔的状况,维持其连续性,加强城市各种开放空间之间的联系和交流。

其次,为了增强环境的吸引力,还应给休息和停留创造条件,提高供应能力。供座能力是衡量都市环境中开放空间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为充分有效地利用空间,还应考虑加速休息设施的周转率,最大限度地供多数人使用,不能过分追求这些设施的奢华和舒适;增加空间的多种功能用途,满足不同的要求,淡化不同功能空间的界限,使各种活动互相交融。

(五)保持与创造小尺度的空间,塑造均匀近人的城市尺度

人在城市空间中活动,街巷、院落广场等所有城市空间都体现出人性的尺度,当人们回顾、品味体验、评价日常生活与工作的空间及环境是否方便、舒适、宜人、温馨时,其答案就在空间尺度之中。小尺度的空间使人感到亲切,容易给人安定感、私密感、亲切感和归属感,过大的建筑间距和空间尺度容易使空间变得消极。

(六)引入“公众参与”和“无障碍设计”的概念

城市是人的城市,人是城市的主体,公众参与将是现代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作为城市的使用者,也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享用者,因此提倡公众参与设计,提供一种允许变化增减的弹性框架,让设计者以外的人们去发现、组织和产生兴趣,以达到城市设计更好的为使用者服务的目的。

在城市之中,生活着各种不同人群,其中弱势群体指的是社会竞争中的弱势人群,如:老人、儿童、妇女以及残疾人等。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实现无障碍设计(Barrier Free),体现现代文明对弱势群体的扶持与帮助,是城市对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城市建设者为社会所做的巨大贡献。如公共卫生间应设有特别宽大的分隔间,供坐轮椅的人使用;所有公共建筑物和室外空间除了台阶外,还应该建有坡道,供轮椅出入,而且坡道不光满足轮椅的需要,还要考虑推婴儿车,购物车,拉行李箱的人们的方便。落实“无障碍设计”这一概念,避免有名无实的状态,也是衡量城市公共空间人性化的一个重要标准。

基于2017中国城市规划年会“空间研究与城市设计”专场观点提炼,以下专家对建议有所贡献:

石晓冬,学会青工委委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司马晓,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教授级高工

吕传廷,学会理事、控制性详细规划学委会主任委员、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级高工

李志刚,学会理事、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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