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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上海倡议

2014-12-31 09:35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之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学精神,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作为从事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专业工作者的我们,感同身受。

2014年11月20日至21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召开了上海会议。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以及全国各地的城市规划师、建筑师、教授及规划管理部门的专家,热议“城市设计与空间治理”,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作为城市规划师和建筑师,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城市设计在我国古已有之,在传统城市设计理念指导下,缔造了一大批世界公认的城市杰作。在我国实现全面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文化大发展等背景下,城市设计作为城乡规划及建筑学学科的重要学科,是法定规划体系的重要补充和技术支撑,是完善城镇风貌的重要管治工具,是延续城市文脉的重要设计方法,是引导人们公共活动的重要组织手段,是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触媒。大力发展城市设计,具有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人居环境、实现文化大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意义。

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30余年来,城市设计工作成绩显著,但由于城市设计在规划体系中尚无明确定位,在规划管理中缺乏充分发挥城市设计作用的意识,城市建设出现了肆意破坏环境、割裂历史文脉、空间尺度夸张;贪大崇洋、求怪媚俗、杂乱无章、千篇一律等城市风貌乱象。作为提升城镇建设水平和改善空间环境品质最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专业工具,城市设计应当被加以高度重视并予以充分利用。

对此,本次上海会议针对当前我国的城市设计体制机制、理论和实践进行了深入探讨与系统总结,形成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共识。我们共同倡议:

坚持贯彻以人为本、构建中国特色人居环境的指导思想,明确城市设计在城镇风貌建设中的引领角色,强化城市设计在营造宜居环境中的作用和地位。

明确城市设计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地位,城市设计内容应体现在《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当中,明确城市设计在法定规划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完善城市设计的理念和方法,规范城市设计的技术内容。明确城市设计的主管部门和实施机构,为建立我国城市设计的管控机制提供技术支撑。

依托城市设计搭建融合规划、建筑、景观、市政等多专业的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城市设计在城镇风貌建设中的专业融合优势和引领作用。规范“公众参与、部门审核、专家评选、政府决策”的审批审查程序。

加强城市设计的教育,提高城市设计的学科地位。拓宽宣传渠道,向公众宣传城市设计科学知识,传播正确的规划设计理念和价值观。

让我们为创造呼应山水格局的城市形态、蕴含诗情画意的城市空间、体现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保持永续健康的城市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居环境而努力工作!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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