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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确新型城镇化22项具体指标

2015-02-27 10:31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议 审议《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

2月26日下午,四川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案》,讨论四川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有关事宜等。省委书记王东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总结近年来我省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做法,明确了到2020年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推进,坚持质量与速度并重,走符合我省实际的“形态适宜、产城融合、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奠定坚实基础。《规划》提出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和质量、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7个方面的建设任务。会议将《规划》细化为22项具体指标和42项重点任务,落实了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完成时间。会议强调,新型城镇化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是惠长远、利当前的战略重点,是“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分类试点示范,强化政策统筹,抓好人才培养,严格目标考核,在已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推动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案》,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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