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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合理城市体系 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2017-08-29 09:44 来源:《 中国城市报 》 作者:孙祥栋

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变迁呈现出一些新特征。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在城镇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整个城镇体系中人口的分布趋于集中,但人口在规模前100位的城市之间的分布却更分散。从空间分布上来看,多个“中心地”逐渐形成,这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表现尤为明显。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的城市数量达到了657个,建制镇数量达到了2.1万个,初步形成了以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为龙头,以省会城市和地级市等大型城市为主体,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补充,以广大乡镇为底基的多层次、广覆盖的城镇网络体系。

单个城市是一个国家或者区域内城市体系的一部分。合理的城市体系与空间布局对城市间的互通有无至关重要,是一个国家城市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明确提出,要“优化城镇化的布局和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城市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要优化提升东部城市群,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发展一批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在新的历史阶段,优化城市发展布局、构建区域内完整的城市体系,需加强城市间分工,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并进,共同发展。

对此,笔者有以下两方面的建议:

一方面,优化城镇的规模等级分布,塑造合理的城市体系。中国拥有诸如北京、上海之类的大城市,但是我国城市的规模等级差距并不显著。也就是说,城市之间的规模差距不大,这在中小城市之间表现得尤为明显。有研究指出,运用基尼系数来测度2000年中国城市规模差距,结果表明中国城市规模的基尼系数仅为0.43,远远低于世界上诸多较大规模的国家,比如美国(0.54)、德国(0.56)、日本(0.65)、英国(0.60)、印度(0.58)等。

1990年以来,城市的规模差距存在着上升的趋势,这表明中国城市规模等级差距开始扩大,当前城镇的规模位序不断优化。但进一步的发展,需要适度扩大不同城市在规模上的差距,塑造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体系。

另一方面,加强城市间的分工合作,促进城市的集中发展。要加强城市间的分工合作,需更加注重城市群的发展。城市群的健康发展,也有赖于城市之间的产业定位和分工合作。只有当城市群内的不同等级城市之间的社会经济联系较为密切,城市群内部才能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集聚以及扩散机制,进而形成城市群的内生增长机制,从整体上推动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

总结国外大城市群(如英国的伦敦城市群、法国的巴黎城市群、德国的莱茵—鲁尔城市群、美国的大西洋沿岸城市群、日本的太平洋沿岸城市群等)的发展特点,笔者认识到:一个城市群的发展有赖于城镇体系和产业支撑两方面的要素。从城镇体系看,城市群内部应具有较为合理的城市体系,这就意味着城市群不仅拥有一个或几个超大城市、大城市,还应该存在着众多与大城市相呼应的中等城市、小城市、小城镇;从产业支撑的角度来看,城市群内部各个城市之间需分工明确,其中大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更强,体现出“多样化”的特征,而中小城市应选择与核心大城市“错位”发展,体现出“专业化”的特点,一个城市群的发展需要注重城市群内部城市之间的产业分工,发挥各个城市所独有的比较优势,促进产业链的延长,并内化为整个城市群的产业优势。

(作者系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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