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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青岛低碳发展规划:打造低碳宜居幸福城市

2014-10-13 17:31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林刚

优化能源结构建设低碳能源供应体系

根据该规划,青岛将以优化能源结构为核心,提高天然气应用比重,发展可再生能源,降低煤炭、油品等传统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源生产和输送效率,全面构筑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到2015年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分别达到3%和8%。

加大天然气资源引进和应用,到2015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从2010年的1%上升到4%,到2020年进一步上升到10%以上;提高天然气的应用比例。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工业、公共机构、商业和居民生活领域的大规模应用;加快建设沿海和内陆风能产业带,发展大型风电设备,建设风电项目;加快污水源、海水源与土壤源热能利用;推动生物质能源应用;推动海洋能源示范应用;提高能源生产和输送效率,鼓励能源生产企业探索碳捕集与资源化利用。

推进低碳交通运输试点构建低碳交通体系

规划提出,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低碳港口建设试点和可持续及宜居城市青岛示范项目研究,建设高效率、低能耗、清洁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15年和202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比2005年下降10%和18%;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下降23.3%和40%。

促进清洁能源车船发展,提高车船用能中清洁能源比重,推动道路建设与港航设备节能技术应用。加快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以轨道和地面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体系,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到201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40%。加快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尽快形成轨道交通网络。大力打造城市绿道系统,构建具有青岛特色城市绿道体系,至2015年,绿道里程达到570公里,形成规模效应,吸引居民选择步行、自行车等低碳的非机动车方式出行。

提高建筑能效发展低碳建筑

根据该规划,青岛将全面推行和落实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建设生态社区。

今后,青岛将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研究编制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和实施细则,启动建筑节能高标准试点示范;推广绿色建筑设计、绿色施工,引导新建建筑向绿色建筑发展,到2015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将节能改造与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城市市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规划,到2015年,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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