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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厦门生机盎然

2014-10-14 10:15 来源:福建日报

25年前,《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1985-2000)》一书正式出版(以下简称《战略》),书中较早较完整地提出了厦门要打“生态牌”的理念,保护和发挥“生态位”的优势,在发展特区经济的同时,保持生态平衡,科学发展。

岁月磨砺,历久弥新。二十几年间,厦门经济飞速发展,特区面貌日新月异,从城市战略的总体规划到城市各个层面的顶层设计,从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到国家级生态市,这一前瞻性的科学思维,始终贯彻厦门严格社会发展建设的始终,生态的观念深入人心,生态的理念在历届市委市政府得以传承,生态的做法让厦门的城市和人民受益匪浅,“生态”二字,已经深刻融入这座特区城市的血脉和经络之中。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而厦门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展现中国梦样板城市的宏伟目标,仍然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战略》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到底,这是时代的要求。

战略篇:一项眼光长远的战略规划

确保城市永续经营 环保提到战略高度

“山无高下皆行水,树不秋冬尽放花。”在25年前 《战略》 一书的结尾,书的编撰者们用诗意盎然的词句作为结篇,立意要把厦门建成世界上最美好的港口城市,也给厦门的生态型城市的战略方向做了最早最好的注脚。

事实上,厦门之美,厦门之秀,声名远飘海内外。早在1984年9月8日,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厦门时就曾留下这样使厦门人足以自豪的评语:“在我过去的三十几年中,我访问了全世界上百个城市,厦门之美独占鳌头。”如何保护这颗璀璨的明珠在大开发的背景下维持风貌,成为考验特区主政者智慧的头等大事。

答案很快就有了。《战略》 以大视野大格局提出:“为了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保持闻名于世的海上花园美称,首先树立经济建设必须与环境保护建设协调发展的观点,充分认识其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内在联系,城市环境问题不仅是治理技术问题,而且关系到经济体制、工业布局、产品结构、人口发展、资源和能源利用等等。在制定特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时,一定要把环境战略规划放在应有的地位。”这是厦门的主政者较早地把保护环境提高到战略规划层面这一高度。

顶层规划设计构想 生态文明贯穿始终

厦门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陈瑞珍认为,从后来的一系列实践看,厦门市很早地践行了这些战略设想,通过顶层规划设计,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

在大层面上,即城市总体规划中,始终以“生态立市”为宗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始终贯穿生态保护理念。记者注意到,厦门的《城市总体规划》历经多次编制、调整和修订,始终坚持“优化岛内、拓展海湾、扩充腹地,联动发展”的海湾型生态城市发展构想,突出“海在城中、城在海上”的自然生态特征,在城市形态建设及功能开发的基础上,构建支撑整个生态城市的土地利用模式及市域生态安全空间格局,逐步提高城市生态系统整体健康水平。

陈瑞珍说,在具体层面上,即各种专项规划中,注重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目标体现到各个领域和环节。1994年厦门取得特区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近二十年来先后制定了《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厦门市防治机动车辆噪声污染规定》、《厦门市海域环境保护规定》、《厦门市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厦门市风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等一系列与生态环境建设与资源保护有关的法规和规章,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了引导、促进、规范和保障的重要作用,法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相得益彰。

2002年6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市调研时提出:“厦门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原来基础也比较好,希望你们成为‘生态省’建设的排头兵。”由此,厦门创建生态市开启了由“绿色厦门”到“生态厦门”的十多年建设历程。2013年2月成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3年编制完成《厦门市生态城市概念性规划》及《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2013年底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目前正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目前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已经涵盖五大体系,包括生态景观与安全格局体系、生态产业与循环经济体系、生态文化与人居环境体系、资源保障与高效利用体系、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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