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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部分棚户区改造 “只有骨头没有肉”

2014-10-22 11: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记者 李剑平 通讯员 曹文剑

开发商看不上眼,老百姓无力改造,政府难以兜底

“先易后难。商业开发空间大,容易改造的基本完成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谈及棚户区改造的艰巨任务,湖南省郴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刘运华有感而发

随着城市中心区域土地紧张,棚户区改造出现了“向城市外围和边缘扩展”的趋势,新建、改造破旧基础设施的资金需求量巨大。怎样化解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行业下行的影响,保障最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成为地方政府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儿。

而记者调查发现,部分棚户区改造,出现了“只有骨头没有肉”的怪现状。

棚户区改造:百姓“盼拆迁又怕拆迁”

以前,这里是典型的“贫民窟”:晚上黑灯瞎火,黄赌毒人员出没,居民不敢随便出门;雨天臭水横流,晴天苍蝇乱飞……70岁的罗润兰引用两句当地民谣说:“有女莫嫁裕后街,一年四季穿雨鞋。”

罗润兰和街坊们所说的裕后街,是湖南郴州城区范围最大、历史最久的一片老城区,居住着3000多人。其中,中老年人占70%以上,有约30%为低收入群体、无固定职业者。自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这一带危房比比皆是,基础设施严重缺乏,社情复杂。

郴州市多次计划改造这个街区,但改造前建筑面积有10多万平方米,近一半居民希望“拆一还一”、原地安置,因资金缺口大,改造项目几度中断。该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淑玲介绍,一方面是改造任务量太大,另一方面是真正启动改造进程后,一些居民又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

该市另一个棚户区中的“硬骨头”是下湄桥。它曾是辉煌的老工业区,纺织厂、床单厂等一批老企业的厂区和生活区连在一起,建筑密度大、质量差。进入新世纪,这一带生活着各类特殊群体,街区环境堪忧。不少职工多次上访,希望被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过,由于企业长期经济效益差,对改善棚户区“力不从心”,由此造成职工对棚户区改造期望高、怨气大,并成为社会矛盾的激化点。

郴州市副市长张扬平多次走访正在分批拆迁改造中的曹家坪棚户区。一位老居民说出了心里话:“其实,左邻右舍也盼着赶紧拆迁,有个好环境,但是怕拖很长时间,大家又没什么信心。”

据分析,棚户区居民类似的忧虑不无道理。棚户区改造不但投资大,而且牵涉拆迁安置等繁琐工作。他们不清楚改造的具体方案是什么、如何操作;改造需要的资金量大,钱到底从哪里来;改造中有没有滋生腐败;改造后会不会引起房价、租金上涨等问题。

政府用什么填补资金缺口

2013年,中央财政下拨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355亿元。按照2013年完成304万套“棚改房”计算,平均一套房子,中央补贴约1万元。“其余资金缺口的压力,全部压在了地方政府身上。”有关专家分析说。

从去年开始,郴州市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各类棚户区(含城中村)的改造任务,共计约600万平方米。当年已实施改造60万平方米,但接下来,为完成数十万户各类棚户区改造,资金压力随之而来。

以其中一个棚户区——司马洞棚户区为例,它位于郴州市棉麻总公司院内,改造需安置用地面积0.64公顷,拆迁建筑面积2.91万平方米,拆迁费用3492万元;土地平整费用1725万元;安置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容积率3.00,建筑密度19.23%,平均建筑层数15层。而改造所筹措的资金,不到项目投资的50%,道路、绿地、幼儿园等基础设施投入资金,还需要从其他渠道筹集。

然而,在完成了18万平方米的裕后街棚户区改造任务以后,“资金缺口大”已成为该市新一轮棚户区改造中的最大难题。

比如,位置偏远的梨树山、卜里坪棚户区,市场运作空间小,配套压力大;地处城区的下湄桥、曹家坪棚户区,商业开发价值低,建材和人工费上涨,导致项目资金难以平衡。

两年前,该市启动曹家坪棚户区改造项目时,每平方米的预售价格在项目盈亏平衡点之上,现在,价格已经跌到盈亏平衡点以下,项目实施下去便面临亏本,由此产生了新的矛盾: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被迫放慢;二是安置房的交房日期往后延期;三是按计划早该返迁的居民,还需要继续寻找周转房安置;四是部分有认购热情的居民,纷纷打“退堂鼓”。

不可把项目损失、压力全部推给棚户区居民

郴州市在棚户区改造中面临的尴尬,并非孤例。

记者调查发现,对全国不少地级市而言,现在留下的大部分是这样的棚户区地块——开发商看不上眼,老百姓无力改造,只能政府“兜底”。

可是,地方财力有限,资金从哪儿来?尤其是今年以来,二线、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滞销”的现象,导致地方政府无法用土地二级开发,来补充棚户区改造的资金缺口。同时,房地产市场不可预见性太大,给部分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开发商,带来了明显的资金压力。

“我正在琢磨着退房。”棚户区居民刘先生说,现有的政策措施,还不足以解决部分棚户区改造“只有骨头没有肉”的难题。

该如何破题?作为房管局局长的刘运华,给出了自己的思考。

“对于缺乏市场运作空间的项目,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该让利的让利、该贴钱的贴钱’,不可把项目损失、压力,全部推给企业和棚户区居民。”刘运华建议,地方政府可以出台鼓励政策,区别于商业房地产项目,吸引、鼓励开发商和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

鼓励政策应包括哪些?他认为,首先,应该进一步细化金融、土地等支持政策,以政府贴息方式,支持棚户区改造信贷。针对一些“市场运作不灵”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考虑由政府担保和贴息,设立一笔30年或50年的长期贷款,支持政府投资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其次,不少棚户区群众,难以跨过安置房在入住前需付清房款的“高门槛”,需要理顺安置房在产权管理部门设置抵押权的政策,为棚户区群众购买安置房,提供个人信贷支持。

第三,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土地指标,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并简化土地供应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明确“肥瘦搭配”原则,实施“捆绑式开发”的土地政策,以利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资金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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