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周密,南开大学中国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甜,南开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来源:《理论与现代化》2024年第5期
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第一个区域重大战略,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论述的演进历程可分为凝聚共识阶段、共同秩序探索阶段、深度协同阶段与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改革深化阶段,不断将创新实践和创新理论相结合,形成了“一盘棋式的区域协调发展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论”“疏解承接的双向推动论”“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示范论”等重要论述。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协同机制创新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示范和引领作用。
关键词: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功能疏解,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许多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不仅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也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关键的决策依据和战略指引。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论述的形成背景
京津冀区域长期面临城市间经济联系不充分、空间体系不均衡等制约协同发展的问题。为解决京津冀区域上述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发展,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一)京津冀区域战略位置重要,能带动北方并对全国各区域的协调发展起到示范作用
京津冀区域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空间位置十分重要,对内它是我国1000万以上人口超大城市所处的菱形区域的上顶点,对外则是连接东北亚的重要节点,既是拉伸东西板块空间尺度的重要杠杆,也是打开南北格局的重要支点。2014年后,实现南北平衡成为中国“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任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正是从东西平衡到南北平衡的重大战略部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经过近50年的发展,已经进入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和创新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沿着“京津冀—环渤海—中国北方—东北亚”辐射路径打造的新增长极和世界级城市群,是实现空间平衡和拓展的重点选择。京津冀地区深化合作,不仅能够助力京津冀地区加快成为中国北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而且能够对全国其他区域的协调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历史较长,三地协同具有一定的历史基础
京津冀三地空间毗邻、文化相近、联系密切,很多区域相互交错,如北京通州与河北廊坊交界的农村部分相邻。在市场自发联系的基础上,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三地政府对协同发展有意识地加以引导。1986年,环渤海地区15个城市联合成立了环渤海地区市长联席会议。这是京津冀地区早期最正式的区域合作机制。2004年国家发改委与京津冀三省市达成“廊坊共识”,也成为京津冀之间加强协同的重要标志性事件。此后,国家发展与改革委主导推进了一系列加强京津冀合作的讨论会和合作活动,并于2010年编制了《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上述这些活动不断丰富和持续累积,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直至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三)京津冀区域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需求迫切
发展不平衡是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京津冀三地包含13个城市,既有首都和直辖市这样的超大城市,也包含很多规模较小的城市,长期以来三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表现在:
一是三地经济体量差异较大,区域发展格局和城市规模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特征,大量生产要素集聚京津两地,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劣势,这使得首都北京市的“膨胀病”、天津市的“转型病”和河北省的“落后病”并存。北京市作为国家政治、文化和国际交流中心,吸引了大量资源和人口,对周边地区的虹吸效应明显,而辐射和带动作用不足。天津市和河北省部分地区发展相对滞后,面临产业结构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等挑战,经济发展的落差集中反映在收入落差,进而带来生产和消费循环的落差,并制约着区域的整体发展。
二是北京“大城市病”的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引发了对外疏解和空间布局优化的迫切需求。交通、房价、环境等问题给北京市带来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这很难通过单一城市来解决,需要三地发挥合理协同来化解。同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为系统解决三地的发展困境,实现京津冀三地的协同发展,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寻求一种合理的空间布局和突破方案,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论述的演进历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经历了十年的不断丰富升华,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论述的形成与丰富,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凝聚共识阶段、共同秩序探索阶段、深度协同阶段与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改革深化阶段。
(一)凝聚共识阶段(2014年2月—2015年5月)
一是战略思想的提出。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提出要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自此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正式拉开帷幕。
二是组织机构的建立。国务院先后成立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正式确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决策机构。又在京津冀三地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了省市级领导层。
三是以文件形式凝聚共识。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标志着顶层设计基本完成。《纲要》明确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与首要任务,明确了三地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与规划,以及发展的重点领域等内容。
四是共识推广。中央及京津冀三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逐步开展相关规划设计工作,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了京津冀一体化的城镇化构想;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税收工作领导小组;京津冀三地农委签订《推进现代农业协同发展框架协议》等,对标京津冀重大战略不断调整工作任务。经过近一年的统筹规划,以《纲要》的通过为节点,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国家重大战略正式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
(二)共同秩序探索阶段(2015年6月—2018年12月)
2015年6月《纲要》的发布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正式从顶层设计阶段转向全面实施阶段。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任务是探索三地如何通过制度、规则、活动等建立协同发展的共同秩序,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核心任务,构建共同秩序的目标取向。在初期阶段,主要的协同目标和核心任务是破解北京的“大城市病”问题。自2015年起各类规划与重点框架协议逐渐将非首都功能疏解作为协同发展的重要目标,《纲要》明确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首要任务是解决北京“大城市病”;次年3月,《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明确了北京的城市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有序推进北京“大城市病”治理;2017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年)》对首都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出要充分发挥首都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是进行了有效的领域拓展,加快共同秩序引导。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启动之后,根据从易到难的原则,形成了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加强了方向的引导。中央部委相继发布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等文件,从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转移等方面完善各自的政策目标,着力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搭建“2+4+N”产业转移承接平台。
三是发展起协调作用的集中空间载体,形成有效的共同介质,完善京津冀城市群的空间布局。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作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集中承载地;2018年12月,北京城市副中心控规获得批复,自此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共同形成北京的新两翼。
四是提升京津冀地区的互联互通水平,打造共同秩序基础。一方面,着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京津冀三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议通过了《京津冀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计划协调机制》《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规划》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京津冀海陆空交通规划趋于完善。另一方面,推动信息共享。中关村牵头建立“京津冀大数据走廊”,打造京津冀统一数据开放平台、京津冀共建信息服务协同创新共同体。在这一阶段,京津冀三地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各项政策规划落地实施,进入战略推进阶段。
(三)深度协同阶段(2019年1月—2023年4月)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肯定了京津冀过去五年取得的成就,强调从全局的高度和更长远的考虑来认识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站在新的历史阶段对京津冀协同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一是深度协同核心方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是疏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三省市考察时再次强调,要积极稳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2021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有效治理“大城市病”。
二是深度协同空间格局。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要高水平、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天津滨海新区,加快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随着《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 年—2035年)》《滨海新区落实〈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落地实施,北京“新两翼”建设、京津“双城”联动取得更大突破。
三是深度协同重点制度。公共服务一体化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抓手。2021年7月,《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签署,推动养老服务、社区组织、社会事务、干部人才交流等重点领域的协同发展。同时,京津冀三地相继签署《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津冀公共人才服务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 年—2025年)》,共同推动京津冀教育统筹发展,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人才资源共享。
(四)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改革深化阶段(2023年5月以来)
过去十年,京津冀协同发展遵循从易到难的过程,从增强交通、生态等硬联通转向产业、创新等软联通,呈现不断升级的趋势。要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新目标。从内涵来看,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共同富裕道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在这一阶段,《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实施方案》《交通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2023—2025年)》《关于进一步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相继发布,进一步明确了这一阶段的重点任务。一方面,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以及继续加快推进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经济现代化;另一方面,要推动北京“新两翼”建设取得更大突破,实现空间结构的现代化。在这一新的历史阶段中,京津冀地区需要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思路,以更大的拼劲推动京津冀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论述从凝聚共识阶段、共同秩序探索阶段、深度协同阶段到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改革深化阶段,经历了十年的发展,从战略制定到部署实施再到高质量发展,这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过程,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论述不断升华的过程,最终成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是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科学认识的深刻把握,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包含“一盘棋式的区域协调发展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论”“疏解承接的双向推动论”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示范论”等主要内容。
(一)一盘棋式的区域协调发展论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许多国家经济发展中都存在的现象。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地域广,经济基础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突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将有助于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及构建现代经济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于“要根据各地区的条件,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从协调发展的关键难点堵点卡点进行突破,体现了问题导向,“一亩三分地”思维是阻碍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京津冀三地亟须形成一盘棋式的发展思想。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要求三地加大协同力度,实现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不同地区的资源存在差异,地区间生产要素等资源的供给端和需求端往往不能高效匹配。生产要素能否在区域间自由流动,严重影响着区域协调发展的深度与广度。区域合作是解决要素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的必然结果,也是实现区域经济、整个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从协调发展的动力维度来看:通过中央的战略部署,形成加强合作的内在动力。在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中,党和政府往往是重要的主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等组织领导和决策机构,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京津冀三地共谋出台相关政策,对协调发展的各方面都提出了详细的规划和要求。从协调发展的领域维度来看:交通、生态、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同步推进。发展不能是片面的、局部的,应是全面的、协调的、同步的。京津冀三地建设“四纵四横一环”的综合运输大通道,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产业协同转向产业链供应链之间的合作,产学研深度合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社会保障服务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论
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规模和总量的增长已不能满足现阶段中国发展的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京津冀作为我国经济条件优越、经济活力强劲、开放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协同发展历经十年,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考核和评价的维度来看,区域协调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从简单的增速和规模的扩大转变到增加对绿色生态发展的考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科学命题。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京津冀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绿色生态建设。一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协同。在生态、大气、水体等环境问题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协议,构建高效、智能的一体化生态环境安全监测平台和协同治理平台,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动态监测提供坚实保障。另一方面,贯彻落实京津冀三地的“绿色化”“生态化”。推动节能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支持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绿色转型。
从要素投入维度来看:要实现从资源、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投入,到重视数据等创新要素的集聚。创新要素的集聚,不仅关系到各城市自身的发展,而且对区域的整体竞争力有着深远的影响。京津冀拥有数量众多的一流院校和高端研究人才,要加强重视京津冀地区创新人才和资源的集聚。从发展动力维度来看:要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必须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开辟新天地。从促进三地要素流通、市场一体化到打造创新要素在市场融通的营商环境,促进数据、人才要素在市场中的流通等,大力推进京津冀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京津冀三地的发展要努力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高层次联动,推动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三)疏解承接的双向推动论
打造发展增长极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路径。空间结构理论认为,一个地区的发展总是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几个重要节点开始,然后通过轴线的相互交错和经纬交织,形成一个经济网络,因此,区域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政府部门也往往将发展某个(些)地区作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增长极”通过发挥极化效应和集聚效应得到发展,并通过其扩散效应促进邻近地区的共同发展,从而形成以点带面、点面共进的经济发展格局。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因大量功能和人口集聚带来了众多发展难题,加快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成为协同发展的重要起点和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力“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建设一体两翼的协同发展格局,这是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问题的有力回答。通过不断完善疏解激励约束政策体系,构筑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高质量承接平台,建立健全疏解工作推进机制等,实现“双翼齐飞”、京津双城联动,实现建设与承接同步推进,有力破解北京“大城市病”问题,带动津冀两地发展。
从国际经验看,解决“大城市病”问题通常采取在周边重新选址建新城的方法,也就是要跳出北京看北京,在更广阔的空间格局中思考“大城市病”的解决。雄安新区建设正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京津冀地区以点带面协同发展重要要求的壮阔实践。京津冀三地发展差距较大,是不能搞齐步走、平面推进的,雄安新区的定位是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使其与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实现与雄安新区差异化发展错位,更好地实现承接功能,有效治理北京“大城市病”。可见,习近平总书记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出发点,规划构建雄安新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两个增长极,统筹“疏解”与“承接”协同并进。
(四)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示范论
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其他重点区域发展战略符合新时代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有效抓手。在城市层面上,京津冀地区包含了北京市、天津市两座直辖市及雄安新区等城市;在区域层面上,京津冀地区连接东北、华北及山东等地区和省份;在战略层面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是党的十八大后我国实施的第一个区域重大战略,标志着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区域发展模式的一次重大创新和调整。
一是率先探索出“交通—产业—生态”三位一体的区域合作框架。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就明确指出,要以先发区域带动后发区域,从产业对接、交通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力。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把此框架作为一个发展整体,更是在此基础上加入创新、协调和绿色等要素,着力建立健全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强调高质量发展。后续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战略等在指定规划文本和具体实践上均采用了这一框架,都率先从这三个领域出手,可见“交通—产业—生态”这一框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是探索能够有效破解现代化难题的经验和做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性,它不仅遇到京津冀三地的高质量发展问题,也面临着如何实现先发地区和后发地区资源均等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问题,以及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如何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等问题。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破解这些难题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应对现代化发展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在实践中得到了验证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任务、根本立场、基本原则、发展思路等重大问题,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迈向新台阶的基本遵循与实践动力。
四、京津冀协同发展趋势及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论述不仅对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具有重大指导价值,而且对解决我国的区域性问题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也有重要的指引意义。
(一)以京津冀区域为试点不断贯通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的体制机制创新
区域协调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区域的协调性发展,分别提出了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东北振兴等四大板块发展和加快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并部署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若干区域重大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但是在实践推进中,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之间到底是何种关系、通过何种机理机制贯通融合仍然是一个难题。
京津冀区域要建成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其实践创新了传统的区域协调发展理论,构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自主区域知识体系和学术体系,使用网络经济地理和空间治理的理论工具,不断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内涵在不同空间层面的科学统筹,将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东北振兴四大板块的协调发展作为基石,促进区域重大战略的融合发展,实现体制机制突破,这对未来更好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区域经济布局对全国经济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和全局发展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以京津冀城市群为实验载体,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
以问题为导向,京津冀三地在人与城、城与城、城与圈群、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中存在规模不够、分工不优、联系不强、效率不高等结构性失衡等问题。未来要进一步突破就协调谈协调的思维惯性,阐明协调发展的内生动力来源、多尺度空间力量、施策机制与路径、赋能应用过程等,面向决策参考,形成系列制度创新和解决方案,有力破解协调困境。提出在新的十年适应新形势的全局性顶层设计,并围绕四个方面进行拓展:一是全民惠享,促进高质量的动力生成;二是全链协同,完善现代化的产业分工;三是全域联动,确保网络化的空间支撑;四是全程督导,健全精细化的治理方式,形成全局性和分场景、分领域、分类型、分阶段的政策体系,优化可落地与能实施的政策方案。重点强化中心城市核心功能,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引领带动城市群、都市圈协调发展,这对实现城市高质量协调发展,探索中国特色城镇化和现代化道路以及复杂国际环境下中国经济突破式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三)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为导向,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我国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京津冀未来发展的方向是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区、示范区。
一是完善综合配套服务机制和建构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目前,京津冀三地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区域整合力度有待提升,在新形势下,应抓紧补足短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带动三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区域治理水平。二是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京津冀地区当前还存在创新能力不强和协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在未来,应进一步深化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健全科技创新协同机制,让技术创新和技术应用紧密结合,促进协同创新成果更快走向市场;形成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引导各方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成果转化。同时,进一步从规划协同、功能协同、产业协同机制的方向发力。明确政府间、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完善的政策引导和执行机制等,探索完善跨区域各级城市协调发展机制的路径;形成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为主的产业结构,将产业链和城市群发展有效结合,通过增强核心城市在资本和技术方面的溢出效应,加快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四)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背景,推动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点区域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地区作为全国最重要的经济圈之一,先行先试,实施区域市场一体化,将为更好地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发挥重要作用,也将为今后其他地区深化市场一体化建设起到示范作用。一方面,要切实探索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合理路径,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和区域一体化市场的推进有效结合。要加快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整合,发挥正向空间溢出效应,促进高级生产要素的跨地区流动;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完善发展基础制度。另一方面,要推动市场重构,逐步缩小不同行政区之间以及不同经济区中核心区、扩展区和外围区之间的市场一体化差距。完善利益分享机制,破解传统行政区划治理下空间分割和市场碎片化难题。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我们要深入把握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内核,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京津冀地区的高质量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结合。同时,应该充分借鉴这一重要论述与实践创新,为我国其他区域的协调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注:本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略。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授权事宜请邮件至www@planning.org.cn,中国城市规划网保留最终解释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城市规划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