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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型治理”:老旧街区更新的“综合统筹”机制与实施路径

2026-05-13 10:14 来源:城市规划

【作者简介】

代光鑫(1994—),男,硕士,华东建筑集团建筑与城市更新研究所研究人员,工程师。

【摘要】推动老旧街区更新改造,是我国存量空间提质增效的重要任务。然而,街区复杂现状推高交易成本,导致“政府—市场—社会”协作失灵,阻碍更新进程。本文构建多主体参与模型,以上海武夷路街区更新为例,系统解析其组织逻辑与实施路径。研究发现,武夷路街区通过政府角色深度转型,建立以“治理平台”为协作载体、以“综合统筹”为运行机制的“平台型治理”模式,将多方协作困境转化为制度性行动框架,促进街区创新发展与包容治理。具体机制为:“行政统筹”搭平台,高位推动、高效协调,实现多主体共商共治;“空间统筹”供载体,依托存量国资“滚动释放”,轻量化、渐进式归集产权;“资源统筹”配要素,财政引导、国企参与、社会跟进,用小投入撬动大循环;“技术统筹”谋发展,集成多专业力量,驱动功能、空间、环境和生产力融合焕新。

【关键词】城市更新;老旧街区;平台型治理;综合统筹;武夷路

当前,我国城市进入内涵式发展阶段,存量空间提质增效愈发重要[1-2]。老旧街区作为承载社会经济文化功能的重要载体,其更新不仅需要对物质环境进行优化,更强调功能业态与生产力的深度焕新。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提出“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引发社会各界对街区更新的关注。然而实践中,传统以政府为主导、单一主体推进的更新模式,在面对产权复杂、利益交织、诉求多元的老旧街区时,往往面临协调效率低下、市场动力不足,以及经济不可持续等难题。

针对老旧街区更新,学界研究重点逐步从空间营造转向机制创新[3-7]。“平台型治理”作为整合多方资源与降低协作成本的新型组织模式[8],为破解老旧街区更新难题提供了思路。然而,该理论是否适应我国制度语境,如何具体指导街区更新实施,仍有待分析与验证。上海武夷路片区为剖析上述问题提供了典型样本。该片区在权属高度分散、建设环境复杂、功能需求多元的背景下,成功实现从“老旧街区”到“创新硅巷”的深度转型。其案例价值不仅在于空间层面的建设成效,更在于机制层面的治理创新,即创新性地构建一种以制度化治理平台为协作载体、以综合统筹为运行机制的“平台型治理”模式,有效破解老旧街区更新实施的困境。

基于此,本研究聚焦武夷路案例,从行政、空间、资源、技术等维度出发,系统解析其组织逻辑与制度机理,重点探讨“平台型治理”框架如何驱动并实现多方诉求平衡与资源高效配置,以期为我国存量空间创新发展与包容治理提供启示。

1 案例:武夷路街区更新的观察与思考

1.1 武夷路:从“老旧街区”“风貌街区”到“创新硅巷”

武夷路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东起延安西路,西至中山西路,全长1.8 km(东段风貌道路约0.8 km)(图1)。该路始建于1925年,是上海市64条永不拓宽的马路之一,其百年历史积淀形成了文保建筑、花园洋房、里弄民居与老旧厂房共存的独特空间肌理。随着城市产业的更迭,这片兼具人文价值与发展潜力的街区亟须系统性更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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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武夷路(东段风貌区)影像及用地情况

Fig.1 Images and land-use status of Wuyi Road (eastern section)

资料来源: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单元规划》绘制,另外,本文图表除另有注明外均为笔者自绘。

2016年起,长宁区以“静雅武夷”为目标定位,通过整体规划推动空间再生。从实施成效来看,武夷路结合沿线地块,带动腹地向纵深发展,培育新的经济业态,在坚持民生保障与品质提升过程中,为上海探索出一条以深度更新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路。2024年,武夷路更新改造地块全面收官,成功引入黑湖科技、西井科技等新质企业,培育翡悦里、MIX320等创意园区,实现了从“老旧街区”到“创新硅巷”的转变(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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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武夷路街区更新后的空间效果与功能业态

Fig.2 Post-regeneration spatial performance and functional format of the Wuyi Road block

资料来源:图中照片均为笔者自摄。

1.2 老旧街区更新的制度反思:为何是武夷路?

诚然,武夷路案例的成功源于多方面原因,如历史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高水准设计团队支持等。然而,这些优势条件并不为武夷路独有,在其他街区更新中,尽管其具备类似条件,却未能取得相似成效。同时,武夷路在空间权属、建成环境、功能需求,以及管理审批等方面的复杂特征(图3),进一步加剧了实施难度。那么,究竟是什么推动了武夷路街区更新的顺利实施?多方主体如何协同参与更新进程?老旧街区更新的种种难题如何在武夷路得到高效解决?这些疑惑促使笔者将研究重点从武夷路更新“空间表征”转向背后“制度组织”,并尝试通过本文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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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武夷路街区更新前的复杂现状特征

Fig.3 Complex conditions of the Wuyi Road block before regeneration

其一,百年历史既是文化资源,也是实施困境,武夷路如何在如此复杂的建成环境中协同多方主体,做到整体规划并贯彻始终?其二,当前城投或城建平台公司动辄百亿收储、整片出让,武夷路如何在产权碎片化的街区中开展更新,而不产生地方隐性债务?其三,街区更新通常具有准公益性,依赖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不强,武夷路如何持续吸引国企、港资、民企等多元主体参与?其四,当前更新项目重建设、轻运营,空间再生产与产业导入脱节,武夷路如何兼顾行政目标与“烟火气”,打造“上海硅巷”,实现功能、空间、环境和生产力的融合焕新?

上述疑问揭示,武夷路案例价值或许不在“做了什么”,而在“如何做成”——即如何从治理模式出发,催化出多方协作平台,促进街区创新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这一制度性经验,正是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方式转型背景下,最值得探讨的议题。

2 推演:老旧街区更新的“交易成本”困境

2.1 理想状态:“政府—市场—社会”协作关系

武夷路作为老旧街区更新的典型样本,是多方博弈在空间上的体现,如何统筹多主体诉求,成为高效治理的关键。为归纳街区更新中多元主体协作模式[10-11],本文构建了“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参与的理论模型(图4)。在产权界定清晰且交易成本为零的理想状态下,街区更新的外部性成本与资源配置非效率可以通过政府(G)、市场(M)及社会(S)三方谈判而调整,达到帕累托最优。模型以“G-M-S”表示合作空间,其顶点分别对应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的理想诉求;设任意坐标P点表示三方在更新项目中资源投入占比;在零交易费用的理想条件下,无论是从政府(行政效能)、市场(资本效率)、社会(民生福祉)任一主体诉求出发,最终合作路径均收敛于P0,形成最佳合作效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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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街区更新中多主体参与的理论模型

Fig.4 The theoretical model of multi-agent participation in the block regeneration

2.2 现实条件:老旧街区更新的“交易成本”

然而,现实中“政府—市场—社会”协作往往更为复杂[12]。参考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的交易成本分析框架可知,当不确定性大、资产专用性高、交易频率低时,协调效率显著下降。老旧街区的复杂现状,催生出以下非生产性成本(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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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  老旧街区更新中的非生产性成本

Fig.5 Non-production costs in the regeneration of old blocks

(1)不确定性成本[13]。一是产权不确定性。特定时期“公房”、风貌建筑“产用分离”及经营权“多层转租”等遗留问题造成产权碎片化,更新主体被迫与分散业主反复博弈。二是规则不确定性。现行法规多面向新建建筑,对既有建筑改造与历史风貌建筑再利用支撑不足,导致“新规管旧楼”,增加方案合规成本。

(2)资产专用性成本[14]。一是功能专用性。老旧街区更新通常带有民生改善属性,配建非营利或低盈利公益设施,投资回报率低,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二是空间专用性。受风貌保护、相邻地块权益、建筑高度及容积率限制,街区再开发的约束条件多、管控刚性强,盈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3)交易频率成本[15]。一是长周期投入。更新周期动辄3~5年,长时间、大规模的成本投入,对开发企业现金流要求高。二是频繁论证。更新项目涉及规划、住建、发改、交通等多条线职责,复杂事项还需市、区以及街道等跨层级协调,导致审批链条长,推高实施成本。

2.3 协作困境:“政府—市场—社会”的“不可能三角”

因此,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在有限资源下,老旧街区更新中“政府—市场—社会”理想协作模式,被迫退化为“牺牲一方”的次优选择,形成三种典型困境(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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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  老旧街区更新中多主体协作的三种典型困境

Fig.6 Three typical dilemmas of multi-party collaboration in the regeneration of old blocks

2.3.1  兼顾政府和市场:“志愿(社会)失灵”与绅士化改造

受限于更新产生的高成本,政府与市场结成效率导向“增长联盟”,理论合作点P0远离社会端(S),向政府与市场(G-M)边靠近,到达P1点,实际合作效益由GMP0变为GMP1。该模式通过街区整体拆迁再开发,引入高净值业态,虽快速提升了空间品质,却牺牲了社会可持续性,原有社群网络与文化氛围被瓦解,引发后续排斥[16]。其中,S’表示社会结构受损程度,GMP0P1为社会效益损失区域。

2.3.2  兼顾市场与社会:“政府失灵”与公共收益耗散

由于产权分散和土地收储困难,政府无法有效主导更新,转而由社会资本与原权利人形成合作,理论合作点P0远离政府端(G),向市场与社会(M-S)边靠近,到达P2点,实际合作效益由MSP0变为MSP2。该模式下更新溢价被私有主体独占,政府后续还需投入财政弥补公服短板,造成市场与社会局部共赢,更新负外部效应由城市整体承担[17]。其中,G’表示公平性受损程度,MSP0P2为城市整体收益耗散区域。

2.3.3  兼顾政府与社会:“市场失灵”与经济不可持续

为保障街区更新公益性,防控市场逐利风险,政府以财政资金全额承担更新成本,理论合作点P0远离市场端(M),向政府与社会(G-S)边靠近,到达P3点,实际合作效益由GSP0变为GSP3。该模式下街区环境得到提升,部分社会公益性目标得以实现,但由于过度依赖行政财政投入,缺乏专业化运营能力,导致空间经济活力与创新性不足[18]。其中,M’表示财政投入程度,GSP0P3为政府单向财政投入区域。

3 归纳:“平台型治理”与“综合统筹”机制

3.1 “平台型治理”:政府转型下的创新组织模式

综上所述,受限于老旧街区复杂现状,理想的多主体协作模式,在现实中呈现不同程度的失衡状态。学界对此提出了多种解释与应对路径[19-22]②。近年来,研究开始将“平台”理念从商业领域迁移至公共管理领域,提出“平台型治理”(Platform-based governance)[23-32]。其核心要义是:政府不再直接生产全部公共产品,而是通过赋权“事务性平台”,打通协商路径、制定合作规则,把政府、市场与社会等主体纳入价值共创的协作架构。在此框架内,政府扮演三重角色:(1)平台搭建:提供场地与制度基础保障;(2)规则设计:设定准入、协商及退出规则;(3)监管问责:全流程监督管理,保留最终问责权。与传统科层制相比,“平台型治理”强调政府角色从“单向管理”走向全过程“综合服务”——通过搭建平台链接多方主体,统筹主体协调多方利益,以平台内规则化、程序化的协商路径,降低街区更新中不确定的合作成本,从而破解集体行动困境(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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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  老旧街区更新中的“平台型治理”模式

Fig.7 The “platform-based governance” model in the regeneration of old blocks

实践中,类似“平台型治理”的多主体协作模式已在不同场景下得到应用。如多伦多、纽约、伦敦等地的“商务促进区”(BID),通过政府让渡部分管理权,设立非营利理事会与专业执行团队,形成“共同出资、共同决策、共同获益”合作模式[33];东京丸之内、大手町等项目,由产权人、行业协会及地方政府组成“再生推进协议会”,并委托UR都市再生机构统一实施,形成“政府授权—专业机构实施—产权人参与”协作机制[34];近年来,上海徐汇滨江的“管委会+平台公司”更新实践,虽以功能性开发平台为主要载体,但同样体现出了“平台型治理”的共性逻辑

武夷路面对“高复杂”的现实情境,项目启动之初,就确定以区虹桥办为总协调部门的“平台型治理”路径。该平台依托“区属事业单位+国有平台公司”,承担跨部门审批、多主体协商与资金统筹等职能。相较于虚设的领导小组,该平台依托区属事业单位的实职化运作,不仅在更新全周期中持续协调各方利益,而且率先释放辖区国有资产作为更新载体,并以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有效统筹多主体诉求,提高老旧街区更新合作效率。

3.2  “平台型治理”下的“综合统筹”机制

基于相关研究与武夷路实践,本文提出了以“治理平台”为组织载体,以“综合统筹”为运行机制的“平台型治理”模式(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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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  “平台型治理”下的“综合统筹”机制

Fig.8 The“comprehensive coordination”mechanism under the“platform-based governance”model

一方面,“治理平台”作为“操作底座”,通过实体化运作,链接多方主体[35]。通过领导小组高位授权,搭建涵盖相关管理部门、更新意向主体、外来社会资本、地区居民及专业技术团队的协同平台。平台依托实职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资金管理、争议处理等事务;并按需设立统筹主体,协调多方诉求,平衡多元利益,保障合作高效有序。

另一方面,“综合统筹”作为“操作程序”,通过资源调度与统筹管理,实现最优配置[36]。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行政统筹”:通过领导小组高位决策、协调机构具体推进,将难点问题即时向上呈报,形成多部门“共商、共定、共担”的审批机制,提高行政效率;(2)“空间统筹”:合理谋划产权归集路径与时序,以“整体规划、渐进实施”方式,将产用分离、权属复杂的碎片地块整合成连片可开发用地,实现用地协调与高效配置;(3)“资源统筹”:对接不同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在更新成本、拿地方式、产权结构及资金获取上的差异化诉求,高效配置专项政策、公共财政、国有资金及社会资本等更新资源;(4)“技术统筹”:集成规划、建筑、策划、景观、运营等多技术团队,精准响应多元人群复合需求,形成高质量设计方案,推动功能、空间、环境及生产力融合焕新。

4 演绎:基于“平台型治理”的“综合统筹”实施路径

结合武夷路更新,对上述机制进行实证分析,探讨治理平台如何通过“行政—空间—资源—技术”综合统筹,实现老旧街区的协同共治与深度更新。

4.1 “行政统筹”搭平台——“高位推动、高效协调”,跨主体实现共治理

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主要服务于增量开发,面对建成环境复杂的老旧街区更新,存在制度缺口。实践中,条块部门相对分立,导致更新项目为满足不同审批要求,反复开展技术论证,阻碍了更新进程[37-38]

为破解条块分割难题,武夷路更新项目启动之初,便由长宁区建立“更新领导小组+虹桥办”治理平台,并整合区属国企资源,成立“L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其中,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挂帅,负责顶层决策,指导解决更新的难点问题;虹桥办作为统筹协调平台,依托区属事业单位,推进街区更新中各项具体工作,实现政府内条块协调、政企间需求协调及企业间利益协调;“L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方案编制、产权归集谈判、街道美化改造及重点项目实施。多行政部门在治理平台协调下,形成“问题发现—议题呈报—联席审查—实施解决—跟踪反馈”闭环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更新中存在的复杂问题(图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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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9  武夷路街区更新中的“治理平台”示意

Fig.9 The“governance platform”in the regeneration of the Wuyi Road block

行政统筹带来的制度推力,高效保障更新项目的全流程推进。以“新象限·武夷”为例,该地块产权原属于某市级国企,但被非法转租企业、小商户、涉外企业等占用,导致更新推进困难。治理平台在全流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如谋划阶段,对接原市级国企,了解更新诉求;准备阶段,调查占用情况,通过司法、市场监管、外事、教育、街道等多部门参与,组织协调会,完成清退;实施阶段,推动项目以过渡性使用政策进行改造实施;运营阶段,力争引入人工智能等科技产业,实现老旧厂房转型为开放产业社区。

4.2 “空间统筹”供载体——“先易后难、滚动释放”,旧资产降低高成本

当前,城市更新空间统筹模式普遍采用“整体征收—再开发”的重资产路径:地方平台公司一次性收储土地并承担拆迁成本,对项目现金流和后续营收要求极高[39-41]。在财政紧约束背景下,该模式动力不足、风险集中,难以在老旧街区复制推广。

为避免大规模再开发产生地方债务,长宁区基于武夷路范围内国有资产密集的特征,优先释放部分区属国资用于更新。在具体操作中,采用“先易后难、滚动释放”路径,保障更新目标实现——即先由区属国企腾挪自管房产开展更新,并给予租金优惠等政策扶持;再以租赁、合作、清退等方式持续协调,逐步腾挪,归集剩余权益。在此过程中,更新增值收益在国有主体内部循环,既规避了国有资产流失,又为社会资本提供了轻资产及可预期的投资接口,有效降低了更新成本。

武夷路多数首发项目均以存量国资为载体,通过“渐进释放、滚动归集”路径实现空间统筹(图10)。以武夷路333号为例,该项目以区政府下属部门的办公场地为载体;在原单位搬迁后,由区属国企公司整体承租该办公楼,并作为实施主体对现状房屋进行立面和室内改造,植入科创企业孵化功能;后续结合周边地块整理,再推进整体贯通与功能联动。通过“轻量化、渐进式”路径,减少一次性资金投入,避免整体收储再出让带来的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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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  武夷路街区更新中的存量国有资产统筹与再利用示意

Fig.10 Coordination and reuse of state-owned assets in the regeneration of the Wuyi Road block

4.3 “资源统筹”配要素——“财政先导、多方参与”,小投入撬动大循环

老旧街区更新涉及政府、功能性平台、国企、民企等多类主体,参与更新的动机与收益预期差异显著。如何统筹多元诉求,平衡公共利益与市场效率,是实现多主体协同的关键[42-44]

为激发市场活力,武夷路探索出“财政先导+多方参与”的资源统筹路径[45]。一方面,区财政出资完成架空线入地、历史建筑修缮、绿化景观提升等公益性项目,提升街区整体形象与资产价值。另一方面,设立更新专项资金,遵循“鼓励引导、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加强监督”等原则,对符合导向的商业、产业类项目给予贴息、补贴、奖励等多元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

通过上述资源统筹模式,武夷路以有限的政府财政投入撬动了多方社会资本,有效带动市属及区属国企、港资与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更新,形成“财政投一点、专项补一点、政策帮一点、国企带一点、民企跟一点”的可持续路径(图11)。国企层面,充分利用过渡性政策盘活市属国企存量地块,引入人工智能产业;以特殊类装修政策推动重点更新项目审批,释放存量空间并带动业态转型。民企层面,结合公益性让渡同步折减拿地成本;允许以特许经营的方式盘活周边老洋房;在规划调整、方案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实行联动审批,全周期为企业减负增信,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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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1  武夷路街区更新中“财政先导、多方参与”的资源统筹示意

Fig.11 Resource coordination featuring“financial guidance and multi-party participation”in the regeneration of the Wuyi Road block

4.4 “技术统筹”谋发展——“硅巷营造、深度焕芯”,老空间激发新生态

在城市内涵式发展背景下,街区更新不仅是空间环境的更新,更是功能业态、生产力的深度焕新[46-47]。如何兼顾企业、人才、游客、居民等多元诉求,营造兼具创造力、历史感、包容性及烟火气的空间环境,是实现从“老旧街区”到“创新硅巷”转型的关键。

武夷路更新依托多专业集成与运营前置,营造“梧桐树下写代码、风貌区内搞科研、咖啡馆里开晨会、烟火气中聊创新”创意氛围,满足多元人群复合空间的需求(图12)。其中规划、策划、建筑、景观、历史保护、运营等多专业团队先后加入街区设计,形成多专业联动创新机制,激发街区空间活力。如规划引领方面,整合资源地块,从机制、体制、市场化运作等方面整体考虑周边区域,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优质空间载体;空间设计方面,引导更新主体邀请知名建筑师为重点地块定制设计方案,保障空间品质;风貌保护方面,邀请资深风貌专家进行专题咨询,对街区沿线历史肌理、色彩及材质等提出引导建议;民生保障方面,结合“社区生活圈”,形成“居游同乐、全龄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持续运营方面,运营团队提前介入,将武夷路文化特征、人口结构、空间现状及更新场景深度结合,系统激活街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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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  武夷路街区更新中多专业技术统筹模式示意

Fig.12 Multidisciplinary technological coordination in the regeneration of the Wuyi Road block

5 结论

在经济增长放缓与空间治理转型背景下,探索更具可持续性、协调性与动态适应性的城市更新模式意义重大[48]。本文以老旧街区为对象,选取武夷路为案例,解析“平台型治理”模式在协同多元主体、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并回答老旧街区更新中组织协调、产权归集、市场参与、创新活力等难题,以及如何在武夷路更新中得以创新解决。

整体来看,在武夷路更新中政府角色由行政管理转向综合服务,通过“平台型治理”将跨主体的外部交易成本内化为平台协作成本,有效推动更新项目落地。其实践创新包含以下四方面内容:其一,以“行政统筹”搭平台,建立政府内、政企间、企业间协调渠道,通过“高位推动、高效协调”,实现多主体共商共治。其二,以“空间统筹”供载体,采取“先易后难、滚动释放”策略,优先释放国有资产并形成示范,分期统筹周边地块,以存量资产降低载体空间使用成本。其三,以“资源统筹”配要素,发挥财政引导和带动作用,以较小财政撬动社会投资,形成“有限财政投入,功能性国企参与,社会资本跟进”的可持续路径。其四,以“技术统筹”谋发展,关注企业、人才、游客、居民等不同主体的空间诉求,集成多专业团队,从功能、空间、环境及生产力等多维度激发创新生态链,实现从“街区”到“硅巷”深度焕新。

综上所述,武夷路的“平台型治理”是城市更新实施模式的创新探索,通过政府角色的深度转型,将原来推进困难的复杂街区,改造成多方参与的创新硅巷。本文的局限性在于仅对有限案例进行了归纳,这些创新制度有其独特的政策背景与地区特征,所得的普适性结论还需要更大的样本进行验证。在此意义上,本研究还需不断地打磨,但仍希望“平台型治理”这一新视角,能够为我国完善城市更新制度,推动城市创新发展与包容性建设提供有益启示。

(本文荣获第十九届全国青年城市规划论文竞赛一等奖。)

注释

① 自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J.Tirole)提出双边市场(平台)理论以来,双边或多边平台理论从经济组织研究迅速扩散至公共治理领域,衍生出以制度设计为核心的平台治理视角。在政府平台型治理研究方面,奥莱利(O’Reilly,2011)提出“政府即平台”,强调政府应开放数据与接口,使社会主体成为公共服务的共同生产者;扬森与埃斯特维斯(Janssen & Estevez,2013)进一步将多边平台界定为“精益政府工具”,提出基于多边平台的政府治理模式;在治理制度层面,沃切豪斯(Wachhaus,2017)重构“政府—公民”关系,提出以协商民主为基础,推进民主治理;戈尔瓦(Gorwa,2019)系统梳理“平台治理”概念与框架,提出需通过共享规则制定与风险分配机制维系公共性,避免平台“权力”异化。国内研究呈现两条路径:一是“技术效率”路径,聚焦新兴技术驱动的数字平台创新(韩万渠,2020;李锋、周舟,2021);二是“公共治理”路径,聚焦政府深度转型下的治理平台搭建(宋锴业,2020;刘家明,2024;靳文辉、苏雪琴,2024)。本文承接后一脉络,将平台型治理视为一种社会治理范式的转换,通过制度化的多边平台设计,平衡多主体诉求,实现老旧街区更新中复杂公共事务的协同共治。

② 面对公共治理中高交易成本与低效资源配置的问题,经典理论给出不同方案:如庇古(Pigou,1920)强调政府干预,通过税收或补贴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科斯(Coase,1960)强调市场机制,通过自愿谈判解决外部性问题。相较上述“政府—市场”二分法研究,萨拉蒙(Salamon,1981)提出“第三方政府”概念,让非营利组织、企业等“第三方”实际递送服务,提高合作效率;奥斯特罗姆(E.Ostrom,1990)提出公共池塘模型,强调特定条件下,通过“自组织”降低治理成本。然而,在我国治理语境下,“条块分割”组织架构和“全能政府”社会预期,使得复杂街区更新难以依靠社会或市场自发协作,若无政府“这一支看得见的手”率先打破僵局,多元主体往往难以跨越集体行动门槛。因此,本文以政府角色转型为切入口,引入“平台型治理”视角,通过搭建多边协作平台,促进行政目标、市场效率与公共利益动态平衡,破解集体行动困境。

③ 徐汇滨江的“管委会+平台公司”是拥有实质开发权的功能性平台,侧重整体开发与总体管控,核心在于高效推进土地规模化建设;而武夷路的“领导小组+虹桥办”则为事务型协商平台,其实施主体公司不承担整体开发职能,重在协调多元主体、降低协商成本。二者虽同为“平台”,但前者为“管控平台”,后者为“治理平台”,这正是老旧街区更新中平台型治理区别于地区整体再开发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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