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思路如下:
选取指标。根据智慧城市的内涵确定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并按照上述原则选取具体指标。指标全部选用能够从各类统计年鉴中可获得的数据,例如《全国电信业统计公报》、《中国信息年鉴》、《中国通信统计年鉴》等。
确定权重。采用以客观赋权为主、主观赋权为辅的方法。客观赋权法采用因子分析方法,依据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确定对总指标的贡献度赋予权重。为克服该方法无法准确把握指标意义的不足,可在利用专家评分法对指标权重的计算结果进行修正。
数据处理。对智慧城市评价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利用标准化数据和确定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得到智慧城市发展指数。
验证与调整。指标体系确定后,可选择一些城市进行试评,发现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形成科学、全面、准确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再将评价指标运用到实际评价工作中。
指标说明
一是基础设施类指标。光纤接入覆盖率、无线网络覆盖率和户均网络带宽,这三项指标反映了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是城市未来建设的重要参考指标。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应用,智能电网引领了电网的未来发展方向,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应用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智慧城市建设的进程和绩效,该指标可以成为反映城市智慧程度的评价指标。
二是城市产业类指标。智慧产业研发经费支出,反映智慧产业的生产投入,主要包括研发活动人员工作,研发经费支出,研发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引进等。智慧产业占GDP比重,反映智慧产业对于城市经济发展总量的影响;智慧产业从业人员数,反映智慧产业对城市就业的影响;智慧产业年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反映智慧产业建设对于城市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的推动作用;电子商务交易额,其交易额可作为产业升级的代表指标;万元GDP能耗,是体现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标志性指标。
三是城市服务和管理类指标。政府行政效能满意度,智慧的政府能够实现多部门集成和一站式服务,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提高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电子政务协同应用数量,协同运作是智慧城市的一个重要特征,协同应用的数量与覆盖面直接体现了智慧城市的服务能力。智慧公共服务应用普及率,包括医药卫生、城市管理、城市交通等多个方面。智慧服务建设资金投入额,智慧城市建设要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智慧服务建设是政府投入的重点。人口精准管理覆盖率,包括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信息系统、特殊人口管理系统覆盖情况等。安全生产智能监管覆盖率,反映安全生产、食品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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