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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启交通建设新征程 现代交通融入和谐宜居之都

2014-09-12 16:16 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特约记者 孙文剑 王文芳

战术支撑:创建“四个交通”的转型发展辩证法

“交通发展继续转型,实现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的有机关联,需要进行整体的思维转变和规则设计,其中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周正宇表示。

一是“交通病”与“城市病”的关系。“交通病”与“城市病”是未来北京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交通病”本身是“城市病”之一,“城市病”也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交通病”。一方面,要全力治理“交通病”,在道路体系建设、设施完好保障、公交网络构建、轨道和公交安全运营、静态交通规范、交通科学管理、交通信息化和高品质服务等方面不断完善交通系统的自身建设。另一方面,北京交通部门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口调控、功能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等源头治理,强化交通承载能力对城市空间拓展的约束作用,通过治理“城市病”来缓解“交通病”。

二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交通拥堵治理的主体不再只是政府和相关交通行政部门,而是以交通、规划、住建、城管等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多元主体及市民共同参与的模式。2014年,北京将在停车、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平安交通建设等多个领域采用试点示范的方式推动居民社区自治管理。

三是乡村与城市的关系。北京早在2005年率先实现 “村村通沥青(水泥)路”,2008年实现“村村通公交”,提高农村交通的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成为新的目标。北京将编制《乡级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标准》、《乡村公路评定标准》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酝酿出台《乡村公路安保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及《2014—2020年农村交通发展白皮书》,建立“农村交通综合指数”以加强对区县政府的绩效考核,完成“农村交通统计与监管系统”建设;规划10个郊区客运枢纽和100个重要节点的客运场站建设,进一步提升边远山区农村客运服务水平,为实现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基础。

四是人治与法治的关系。2014年的北京交通,更加强调法治理念,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管理法规体系,理顺执法体制机制,更多地利用标准化建设来破解政府监管不足的难题——《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年内出台《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加快《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的修订工作……

五是加法与减法的关系。在提高交通供给能力上做加法:调整交通规划,树立交通先行理念,突出以人为本原则,改进交通设施;加大建设力度,加密轨道交通线网和路网密度,改善重点地区微循环;实施科学管理,提高通行效率。2014年北京将重点畅通城市次干路、支路微循环道路100公里,完成疏堵工程100项以上。在降低人们交通需求上做减法:通过管理和培育新技术业态、支持电商蓬勃发展、鼓励“弹性办公”等措施,减少高密度集中出行;通过施划专用车道、清理公共空间障碍等措施减少畅通阻碍;通过经济、行政、法律等多重手段控制私家车使用,减少核心区流量。

六是乘法与除法的关系。在充分挖掘管理潜能上“提高效率做乘法”:通过完善道路信息系统、优化换乘设施、解决瓶颈问题来盘活交通设施存量,提高使用功能和效率;通过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推广“潮汐路”模式等措施,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计划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对主干道上信号灯实施串联绿波管理,建设交通数据云平台、升级交通指数发布系统、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加及时、实用的出行服务指南。在实施产业功能调整带动人口疏解上“降低分母做除法”:通过建立就业住房并举模式、实施核心区“腾笼换鸟”工程等,逐步实现“职住平衡”,缩短人们的出行距离;通过鼓励绿色骑行、限制公务车出行、鼓励合乘等措施,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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