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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中村庄的命运与守望

——对四川成都、雅安、眉山三市村庄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

2014-10-10 10:14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作者:中央农办专题调研组 唐仁健、吴宏耀、杨尚勤、何予平

看完这些村,我们感到,村庄怎么建、建成什么样,似乎不能一概而论。目前的村庄大体可以归为三类,一类是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村落”,一类是一般意义上的原有“老村落”,另一类则是近年来在新址新规划、新建设的“新村落”。不同类型的村庄,其建设的思路、重点、做法也应有所差异。新村的建设,重在“建”。首先,在基本理念上,村庄建设不能简单把城市社区复制到农村,不能把农村建成城市的低级复制品,一定要千方百计保留农村的田园风光、农家情趣、乡村文化。其次,在规划设计上,村落规划既要契合山水的纹理、道路的机理、林田的地理等自然特性,又要具备现代城市文明所享有的生产生活舒适与便利。第三,在民居建设上,要充分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点、乡村特征,既要做到总体风格风貌大致统一,又要避免千篇一律,应做到外观样式、色彩风貌等多样间搭、错落有致。老村的建设,重在“改”。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农村都拆掉而重新建一遍,新建的农村毕竟是少数,应当说,村庄建设主要还得走改造提升的路子。老村的改造,不仅是“穿靴戴帽”、把村民房屋外观改变一下,还要在理念、规划、建房等方面引入建新村的一些做法,注重提升改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优化美化村容村貌,使得生活更加便利、村庄更加美丽。古村的建设,重在“保”。古村落是我们乡村文明的宝贵遗产,一处古村落就是一座集山水文化、建筑文化、园林文化、名人文化、饮食文化、民俗文化等于一体的历史陈列馆和标本珍藏库。将来,农村的老房子、老林子、老建筑、老树木都要作为财富而不是包袱,精心呵护和严格保护起来。

二、村庄依靠谁来建?

房子建在哪儿?建成什么样?由谁来建?怎么监督?老的宅基地怎么办?新房子怎么分,承包地怎么调?一个村庄的建设,特别是新建的村庄,涉及的矛盾问题非常具体,稍有不妥,就可能埋下农村社会治理的祸根,甚至成为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引线。四川成都等地的做法,引起我们的共鸣,其遵循的核心原则就是“真正让农民做主”。

在鹤鸣村调研时,我们忽然看见,一片新房中间赫然矗立着一处破旧房屋,甚是扎眼。我们询问:这是怎么回事?随行的同志告诉我们,在项目实施初,这户人家以为村里要收他家的宅基地,加上他们在成都市区也有房,因而坚决不同意参加项目。村里同意了这户的要求,没有动他们房屋。“现在他们后悔了”,随行同志也淡淡地补充了一句。我们感到,搞新农村建设,尊重农民意愿,可能短时间内会影响项目推进,但允许“插花”现象存在,能最大限度减少矛盾隐患,最终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安龙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搞“行政命令、代民做主。”首先,是否参与项目由村民自已定夺;其次,项目具体实施由村民自己管理,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建筑队伍选择、质量安全监管等问题均由农民自主拍板;最后,资金账目也由村民自己算、自己管。

成都还将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的工作机制引入到新村建设中。4月1日,我们在成都崇州市桤泉镇荷风水村调研时了解到,这个村鼓励农民群众采取民主推选的方式建立“三会一社”,自主实施集体土地综合整理项目,从而构建起“1+3+n”的村级治理机制。他们建立了联合议事会,着重解决新村建设跨组、跨行政村议事难的问题;建立了维权自治会,群众聘请法律顾问,着重解决合法维权问题;建立了业主委员会,着重解决新村项目中的日常监管问题;建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着重解决土地整理实施主体问题。荷风水村的做法,真正让群众住了放心房、有了明白账,对政府也真正有了信任感。同时,成都广泛推广“小组生”的建设理念,采取统规统建、联户共建、统规自建等多种方式,也给予了农民充分自主权、选择权、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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