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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楠:新常态下城市空间品质问题的新视角

2015-04-10 10:08 来源:《上海城市规划杂志》

【编者按】

置身于钢筋水泥的城市中,穿梭于光怪陆离的建筑间,步履匆匆让我们渐渐模糊了出发时的梦想。我们的城市也像一位赶路人,走得太快、太急,以至于空间无序蔓延、土地低效开发、生态环境被破坏、历史文脉割裂、奇奇怪怪的建筑层出不穷……城市空间品质遭到诸多诟病。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是城市设计的技术问题?是城市规划管理的问题?还是指导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价值观的问题?

我们特别邀请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先生,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城市设计创新的角度以及决策机制的角度,探讨新常态下城市空间品质问题。

石楠

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副主席、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总书记近两年讲了一些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话;提出要让我们的城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他也批评了当代泛滥的奇奇怪怪的建筑。他的这些话在城市规划行业内外引起了广泛反响。不少专业技术人员欣喜地认为,中央领导同志对于城镇化、城市规划建设等问题的高度重视,可能会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城市品质提供最有力的推动。也有些专家提出,作为国家领导人,他对于城市和建筑的这些话,一方面说明在他的视野中,城乡规划建设的问题始终是他关注的话题,代表了他对于当今这一领域某些现象的不满与担忧;另一方面,如果只从这个层面看待问题,如此具体的问题须由最高决策者亲自过问和公开表态,不能不说他对有关部门近年来的管理成效是不满意的。

其实,身为执政党总书记,他讲这些话的意图,恐怕不只在于这些社会现象本身,更重要的是这些现象背后的社会问题和价值观,也就是我们的城市发展是否真正践行了生态文明的理念?充分体现了尊重自然、保护资源、传承文化的原则?我们的建筑文化是否存在缺乏民族自信、文化自信的问题。因此,总书记的话可能是针对一些城市、一些现象的,但其影响力显然不仅是规划建设业务工作的改进,而且在于执政理念能否得到顺利执行,发展方式是否切实转型。所以,貌似一个城市形象、城市设计的技术问题,其背后透露出的信息要更为丰富,而且重点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

从这一点出发,讨论奇奇怪怪的建筑的问题、乡愁的问题,需要一个更为广泛的视野和更加宽阔的思路,否则,局限于技术细节的讨论,失去本来的价值,难免重蹈覆辙。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城市风貌问题

我国传统的城市风貌带有强烈的农业文明特征,城市规模通常并不很大,很少能够达到唐长安那样的规模与地位。无论是区位选择,还是城市规模,基本都可以用传统的地理学分析加以解释,城市与其腹地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人流和物质流交换,城市规模的大小往往取决于腹地经济的发达程度。作为一定地区的管理与贸易中心,城市的空间布局通常以官衙、市场、寺庙等作为主要组织手段,城市空间形态紧凑,巧妙利用地形、日照等自然条件,强调天人合一、融于自然。城市建筑就地取材,因地制宜,这一方面有技术水平的限制,另一方面的确非常符合当代生态低碳的基本理念。

工业化带来城市的革命,技术进步使人们越来越依赖于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无节制的城市扩张,满足了城市自身的需求,却带来了乡村的凋敝和衰退。各种名目繁多的城市功能需求,孕育出眼花缭乱的工业生产与建造技术,不断挑战着自然环境的承载力,也催生了人定胜天的雄心壮志。机动化的迅猛发展,导致了城市空间的进一步快速拓展。特别是近年来,城市空间的无序蔓延,泛滥的各类政策区,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的低效开发,已经彻底打破了传统的集约型城市空间形态。另一方面,工业化生产的建筑部件、全球化的建筑材料供应,加上世界各国设计师对中国市场的追逐,给大家造成一种幻觉,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市场化的旧城更新模式,让开发者片面追求地块最大经济效益,而无视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足迹,使得建筑寿命变得越来越短。

在这样的环境下,改变城市风貌,主要表现为对数量的追求,大范围的新区建设、大面积的拆旧建新,而不是空间品质的改善,城市发展脱离了原本的可持续轨道。特别是在城市转型的过程中,为了在城市间的相互竞争中拔得头筹,各地政府必须不断打造各种标志性建筑和景观,形式方面的考虑经常越俎代庖,取代了功能的需求,因而,各种不计成本、不顾环境代价的炫技设计,成为名噪一时的风向标。

其实,城市风貌不是打造出来的,而是历史演变积累的过程。良好的城市风貌,必然是基于城市文脉的积淀,基于对自然环境的充分尊重与巧妙利用,基于对居民需求的客观评价与妥善平衡。如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仅GDP增速放缓了,而且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出口形势、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市场竞争、环境资源、经济风险和资源配置等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特别是来自资源环境方面的压力,现行的城市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那种“打造”语境下的城市风貌,应该到了重新反思的阶段。

从创新的角度看待城市形象问题

城市和建筑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伴随着技术进步,城市形象和建筑形式不断发生巨大变化,不变是相对的,变化是永恒的,人类对优良生活质量和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励着人们不断进行各种创新,这始终是变化的重要驱动力。可以说,一部世界城市史,就是一部技术创新史,就是一部文化传承与交融的历史,创新是城市和建筑发展的主流。

然而,也要看到,任何创新总是基于一定的历史环境和技术条件,总是服务于一定的理念和目的。魏晋南北朝,佛塔建筑兴起,彻底打破了秦汉建筑水平壮阔的艺术形象,改变了我国人居环境的空间形象,水平天际线多了垂直划分,打破了原来秦汉唯有礼制建筑作为标志性建筑的格局。在当时的环境下,佛塔可谓是奇怪的建筑。但它满足了佛教徒对于佛的崇拜与追求,因而得以流传,且自成一派。北魏洛阳城里1 360多座佛寺,佛塔林立,与平阔的布局交融在一起。宫殿建筑体量大、形式独特,且经常雄踞高台,在众多的都城民居中显得鹤立鸡群,显然不是普普通通的建筑物,但由于它满足了统治者执政的功能需求,也顺应了民众对皇权的崇敬,因而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不断演化,自成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在当时属于奇奇怪怪建筑的作品反倒被保留下来,不仅在于它们满足了功能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它的创新价值促进了当时的技术发展。

从这一点看,形式的奇怪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形式的创新是否充分满足功能的需求,任何离开功能需求的所谓创新,最多只能算是设计者个人的技术理想,而不是用户或社会的真实诉求。更进一步说,任何企图脱离功能而追求形式的变化,难免让人怀疑城市建设者、建筑设计者个人的主观意愿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或者只是出于自身喜好的幻觉。

其次,这种形式的创新应该是基于对历史和文化的尊重,尤其是要考虑审美的主流趋势。真理和谬误只有一步之遥,创新与荒诞也不是非黑即白的关系。在审美这个高度个性化的领域,人们很难完全对一个景观作出完全一致的审美判断,但是,审美也不是脱离于社会文化而独立存在的东西。每一位设计师有表达自己意愿和价值观的权利,但也不能忽视,景观与建筑会对时代价值取向产生一定影响,设计师对此应承担必要的责任,毕竟城市形象不完全是私人领域的话题。

讲创新并不否定审美的主观性,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反对奇怪的建筑而扼杀了创新,关键是要尊重历史、认同民族文化、尊重公众审美情趣,是审美而不是审丑。所以,反对奇怪建筑,不能成为阻碍创新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一些地方官员滥用行政权力、对创新横加干预的理由。不顾民众心理感受、缺乏文化与民族自信、迎合低俗审美情趣的做法不可取,由此而造成城市特色、建筑风格探索领域的万马齐喑则更可悲。说到底,并不是物质空间本身的问题,而是空间背后的价值观问题,是我们应该奉行什么样的城市设计方针的问题。

从决策机制看建筑风格问题

如今是消费社会,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商品和服务消费,进而转向空间消费,空间从一般的活动载体,变成了消费对象。因此,城市空间是否有特色、建筑空间是否有个性,本身就是影响消费的因素。而信息社会的快节奏,促使民众的消费情趣悄然变化,求新、多变、猎奇、体验等成为消费新趋势,或恋旧怀古,或异国情调,消费潮流中透出浮躁与不安。这种市场风向标客观上激励着建筑师、设计师挖空心思追求新、奇、特。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领导急功近利,抢眼球,希望通过标志性建筑反映任期政绩,是当今各种奇特建筑大行其道的重要根源。在这种大环境下,如何对城市风貌及建筑风格进行科学决策,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重要,也更加困难。

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决策大致可以分为技术决策、经济决策和政治决策3个层面:作为技术决策,考虑得较多的是建筑的形式、结构、功能等技术细节问题,经济决策往往主要涉及造价、效益等经济可行性方面的考虑,而政治决策。最关注的是社会、文化等方面。一栋建筑建成什么样,主要是技术性的问题,应该主要交由专家学者去研究,而不应该由行政领导或开发投资方做决定。我们以往有大量这种越位的决策,受决策者知识水平和审美观的限制,其结果往往令人啼笑皆非。如今那些奇怪的建筑,绝大多数属于行政领导或投资方过度干预技术决策、以个人喜好代替公众选择的结果。因此,建立起合理的决策机制,是避免奇怪建筑泛滥的主要制度保障,最基本的一条,是要充分认清规划建设领域决策的层次性,不能简单地以一种决策代替另一种决策,或者越位决策。

现在的问题是,在有关城市风貌、建筑风格这个领域,权力和资本把持着基本的话语体系,投资方把建筑形式完全看成了私人的事情,忽视了城市公共空间、城市住区并不完全是投资开发的物质产品,同时也是一种带有社会意义的公共消费品,在某种程度上,公共空间更是一种公共物品。对于投资方而言,不能因为自己是资方,就可以在城市公共空间、城市景观风貌上留下“到此一游”的一笔,这是任何有责任的投资者必须要特别把持的。

同样,对于城市的行政领导而言,一是要强调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少一些凌驾于专家、民众之上的大手笔,减少对于个人价值判断的迷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把公共事务的选择权还给公众,更好地保障民众在景观、环境等公共领域的权利。在全国半数以上人口居住在城市、利益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如何构建城市风貌领域的科学决策机制,并将此作为社会治理理念下施行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领域,是新时期完善社会管理的巨大挑战。

二是要尊重科学,通过构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方面的科学合理的审查机制,建立起基于专家决策和公众参与基础上的决策程序,依靠专家智慧进行科学决策,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行政领导不应以专家自居,不要习惯于对建筑风格说三道四,横加干涉。不少国家和地区在这些方面有成熟经验,有的设有专门的城市设计、建筑方案审查机构,其构成往往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市民代表,城市行政领导并不具备特权。委员会作出决策后,任何人也无权擅自更改,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正是通过这种机制得以体现。

三是要有历史耐心,不少规划和建筑方案的决策,是出于一种对速度和效益的追求,求快、求新、求大,成为一段时间以来主要的价值取向。一些地方领导急于在短时间内制造眼球效应、轰动效应,特别感兴趣那些能让人眼前一亮的项目,因而,风格怪异、造型怪诞就在所难免。这些决策者忘记了“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基本判断,忘记了“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基本方略,与其说是为了尽快改变城市面貌,潜意识里惦记着给自己脸上贴金。城市空间品质是一个累积的过程,是文化与艺术的累积,而不是建筑物的堆砌,如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更需要我们多一份冷静,多一份耐心。

总之,对于城市空间品质问题的探讨恰逢其时,再不能走那种靠消耗资源、污染环境支撑的外延型路子,必须将提高城市空间品质放在核心位置。要意识到城市风貌、建筑风格等不只是物质环境领域的话题,最重要的是主宰规划与设计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基于对民族文化与传统文化的高度认同。同时,在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领域,既要打破行政权威,也要防止技术迷信,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推动科学决策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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