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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改市:除了名称还改什么

2014-08-08 1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冯蕾 李慧

从“管理”到“服务”:重在简政放权

近年来,部分地方进行了“镇改市”的探索。

1995年被国务院十一个部委列为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的浙江龙港,在1984年建镇初期只有5个小渔村,镇里居民6000人,人均年收入401元。改革第十年,镇的财政收入达到了4.02亿元,居民人均收入6667元,人口达到20万,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小城市”。

浙江27个试点镇在改革中获得“红利”,体制机制创新是关键——

地权方面,给予试点镇倾斜机制保障,县里支持试点镇用地,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单独切块,直接下达到试点镇;财权方面,试点镇全面建立一级财政体制,财政超收100%返还,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镇建设配套费100%返还;事权方面,在提高领导职级高配、增强统筹协调能力的同时,下放行政审批、执法等多项权力。

简政放权之后,浙江27个试点镇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当地财政收入、城镇化率、非农从业人员比率大幅上升。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有关负责人指出,设市试点就是要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实现城市设置与简化行政机构的真正联动。在把符合条件的县和建制镇设为市的过程中,探索大部门制、开发区管理模式等的横向整合,控制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优化行政层级和区划的纵向设置,提高行政效能。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从“层级化”到“扁平化”:重在因地制宜

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镇”改“市”,一字之改,全篇皆动。“我认为,改革要遵循三个结合。”丁文锋建议,一是与“城镇体系规划”相结合。各地都有自己的城镇规划,并非所有的县都要改市,哪些镇能改市,这就需要结合规划内容,全面审视。二是与地方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相结合。三是要与各地实际相结合。改革要渐进有序推进,一定要尊重群众意愿,不能拔苗助长。

统计显示,近年来县域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中国经济版图不可忽视的重要一极。中小城市县域经济及其直接影响和辐射的区域,截至2012年经济总量达26.51万亿元,占中国经济总量的56.22%。

“镇改市,需要城镇化规划的动态优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要与财政扁平化改革的推进同步协调。”

“不只是设施完善,更是体制创新。”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秘书长杨中川指出,无论“撤县设区”,“县改市”还是“省直管县”,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当地的比较优势,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体现在城市的软实力上,理念、机制和政府服务意识才是丈量城市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尺。

“从长远看,相当一部分在大城市生活的人在退休后会选择回到老家,回到现在的镇里,通过‘镇改市’,创造一个更好的安居环境和社会保障体系,既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又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是未来小城市的发展方向,也是缓解大城市压力之需,前景很好。”丁文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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