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对策建议
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是宁夏深入实施“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的迫切需要和主要抓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必须在深化改革上下工夫、在转变政府职能上求突破,必须在顶层设计上下工夫、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求突破,在加快发展上求实效。
第一,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划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全区规划工作,统筹全区各类规划推进落实。首先推进自治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三项重大规划叠加在一张图纸上,实现“三规合一”;其次建议宁夏城乡建设厅尽快研究制订“村庄发展规划”,并叠加在同一图纸上,“四规合一”实现宁夏国土空间的全覆盖。完善规划立法,宁夏项目审批与落地必须严格以规划为依据,彻底解决规划相互打架,以及由此引发的产业同质恶性竞争现象。
第二,重新梳理、完善“十二五”各项规划,明确区域功能定位,使各业发展各得其所。随着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以及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推进,宁夏发展条件将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加之新一届政府目标的确立,必须重新梳理、完善“十二五”各项规划。建议按照宁夏主体功能区规划确立的功能区定位,明确未来不同时段全区建成区控制面积与城镇化水平,将建成区面积根据各地城镇化发展水平分解到各市县,控制铺摊子、建新城,切实促进城市功能逐步由生产主导型向生活主导型发展,以适应人的发展需求。明确产业园区布局及其各园区产业集中度水平,实现全区的组团式发展,切实遏制产业同质以及由此引发的盲目扩张与恶性竞争。
第三,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全面实施自治区直管县。全面深化宁夏直管县改革,力争到2015年各项职能在全区统一实行省直管县体制。突出地级市城市管理职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加快发展。五市管辖范围只覆盖现有城区建制,保留地级市职级待遇,县级主要领导职级可高配半格。
第四,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宁夏直管县改革基础上,五市推进大部制改革,突出城市管理职能,大力整合部门职责,积极推进“大交通”、“大文化”、“大卫生”、“大城建”等大部门制改革,加快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减少涉农机构和部门,更好地服务城市经济和社会管理。
第五,加快宁夏同城化步伐。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成沿黄城际铁路快速通道,开通沿黄城际公交。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一体化、一卡通进程,全区实现通信区号、119火警、110匪警、120救护的统一与归一管理,实现金融同城结算、旅游景区一票制。
第六,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确保财权与事权的对等。根据各级政府事权范围调整和规范地方收入结构,扩大地方税收收入分成比例,参照重庆、海南两地财力分配比例,建议按自治区级25%,市县级75%的比例分配财力。
第七,推进以放开户籍为重点的制度创新,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分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1—2年内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在县城与小城镇全面取消户籍制度,建立人口登记制度;3—5年内全区城市户籍制度全面放开,实施城乡一元化的居住证登记管理制度。在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子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对接、融合。稳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工对承包土地、宅基地、农房和集体资产股权的处置权,这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保障。
(课题组成员:马忠玉 张明海 强云 张芳 赵毅 张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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