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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集聚与城镇体系建构

2014-09-04 09:41 来源:《光明日报》( 2014年07月16日 15 版) 作者:姜梅华

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中国城镇化布局

既然我国的经济集聚水平还在上升,中心城市集聚人口的功能还会继续发挥作用,这就意味着中国的城镇化道路也应以发展大城市为中心,同时协调周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以城市群的集聚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原因在于:

其一,任何城市体系的确立都是规模效应和拥挤效应相互制衡的产物。一方面,大城市具有与其相匹配的较高规模收益、更多就业机会、更强科技进步动力等;另一方面,城镇化必须以工业化和扩大就业为前提,农民在城市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离地上班”的需求。由于大城市拥有更高的承载能力,因此鼓励农民到大城市务工居住符合经济规律。

其二,随着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的大城市陆续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产业结构将以服务业为主。越大的城市,信息量越大、业务量越大,而服务业不同于制造业的特点就是绝大多数情况下需要面对面完成,因此它对集聚的要求更强。

其三,中心大城市的集聚辐射与中小城市、小城镇的服务功能互为推动力量。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辐射并带动周边中小城镇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最终会形成城市群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发展中小城镇的意义在于服务中心城市,例如为其居民提供居住、新鲜农产品、转移制造业等。将中小城镇的经济紧密联系到周边大城市这一巨大引擎上,其发展就会具有勃勃生命力,从而引导部分农民就地城镇化。此外,只有协调兼顾好中小城镇的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互补功能,大城市才具有持续健康发展的源源动力,以此相互促进形成的城市群功能互补性强、结构体系优化,才具有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力乃至参与国际合作的优势竞争力。

综上,笔者认为,中国的城镇化布局应突出“以大带小,以城市群为主要形态”的原则,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整体上看,优化提升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为代表的东部地区城市群,以建设成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将其打造成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同时,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利用其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并承接东部地区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依托陆桥通道上的城市群和节点城市,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形成与中亚乃至整个欧亚大陆的区域大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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